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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委員會委任總幹事

  • 2007.03.01

消費者委員會今日宣布委任劉燕卿女士為該會總幹事,200741日生效。

劉女士原任該會副總幹事,擔任消費者權益保障工作超過30年。

劉女士於1973年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197411月加入消委會任職研究及普查主任,19834月升任總研究及測試主任,199711月為首席研究及普查主任,200311月升任副總幹事。

消委會於去年101在報章賣廣告,並委任雷諾仕公司(Russell Reynolds Associates)廣泛接觸可能合適出任該職位的人士,並推薦予遴選委員會考慮。遴選委員會成員包括該會主席陳家強、副主席郭琳廣、該會的四位委員及經濟發展及勞工局代表。

遴選結果由該會全體大會通過。

根據消費者委員會條例(216)10(1)(4)(a),劉女士的任命已獲得特首批准。

陳家強主席形容遴選過程十分廣泛和嚴謹,務求找到最合適的人選擔任這個富有挑戰的崗位。陳主席說:「劉女士有極強的工作能力及表現,符合職位的各方面要求,是擔任消委會如此多元化組織總幹事的理想人選。」

陳主席又說,劉女士在維護消費者權益方面的工作獲得肯定,她又代表消委會擔任多項公職,包括旅行代理商諮詢委員會、旅遊業賠償基金管理委員會及地產代理監管局。

她又是食物安全中心 - 食物安全專家委員會、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 投資者教育諮詢委員會、及廉政公署 - 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轄下的社區研究小組委員會委員。

作為候任總幹事,劉女士認為消委會作為消費者權益代言人的角色十分重要。因此,消委會將與政府部門及不同組織保持緊密聯繫,並向消費者提供更多資訊和教育活動,配合香港經濟和人口結構的轉變。

消委會又將繼續和內地保持密切聯絡,促進消費者的權益,例如讓內地到港的旅客方便取得資訊。又會加強與各方面的溝通,包括公眾及投訴人、商界,讓他們了解及支持消委會的多元化工作。

陳主席向劉女士祝賀,同時向即將榮休的陳黃穗女士深表致謝,表揚她出色的工作及陳女士任內為保障消費權益方面的寶貴貢獻。

陳主席說:「我衷心祝願陳女士在榮休後事事順利和取得更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