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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團費應包括所有費用免爭拗-《選擇》月刊第332期

  • 2004.06.15

消費者委員會建議旅行社將小費和其他須支付的費用一併納入團費,讓消費者能預算開支。

這就像飯店的「全包宴」,連服務費在內,包括全部費用。

消委會的調查顯示,16%受訪者不滿小費為「必然」收取的項目,令團友不能就領隊和導遊的服務表現而自行定獎賞。團友也不滿意參加晚機去早機返的旅行團,例如四天團,實際服務時間最多可算有三個整天,但小費仍照日數收取。

調查又指出,受訪者普遍認為旅行社收取小費是「行規」 (因出發前的茶會再次強調),72%受訪者按照旅行社的「規定」付足小費給予導遊和司機,其中過半數人認為金額合理。

調查結果顯示,部分旅遊路線的小費佔團費的比率相當大,尤其是旅遊高峰期過後。

例如泰國5天團團費可低至$1,100,但5天的小費卻由$500至$550,小費金額佔團費的一半。而菲律賓4天團的團費可低至$1,100,但小費開支卻由$380至$450。據悉有旅行社降低團費來吸引消費者,再收取高額「建議」小費,補償團費的支出。

為此,旅遊業議會近期就旅行團小費作出新指引,將各地旅行團的小費設上限,由$50至$150不等。

但新指引也引起關注,恐怕會被認為是行內認同收取小費的規定,又可能令旅行社按規定的最高上限收取小費。

消委會認為小費不應是「規定」要支付,而是用作鼓勵更高質素的服務,金額應由消費者決定。

消委會認為旅行社應將小費和其他須支付的費用一併計入團費內,明碼實價列於旅行團價目表(即全包),提高團費透明度和公平競爭,方便消費者比較團費。

「參加旅行團經驗」調查在農曆年期間舉行,於香港國際機場訪問了3,864名返港的外遊人士。調查結果重點包括:

  • 取消或改團

5%受訪者有這樣的經驗,當中超過4成在出發前14天或以上接獲改團通知, 
其餘近6成在出發前不足14天始獲通知。比較5年前的調查結果,取消或改 
團的情況有改善。

  • 增加收費

0.9%的受訪者表示在報團後曾被要求多付費用,原因包括改團、機票加價、
改行程或交通工具等。

  • 更改行程

較普遍是更改觀光景點(5.9%),改出發或回程時間(3.3%)和更改住宿(1.2%)。

  • 自費活動

6成受訪者曾參加旅行社安排的自費活動,當中4成是具風險的活動,例如
滑雪、降落傘、潛水和激流等。大部分受訪者表示領隊或當地工作人員有提
及要考慮的安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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