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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營養標籤仍有待改善-《選擇》月刊第326期

  • 2003.12.15

消費者委員會促請政府,盡快強制預先包裝食品附上營養資料標籤制度。

消委會完成了今年第三部分關於預先包裝食品營養成分的調查報告。

樣本共45個,包括11款麵包、14款餅乾、10款即沖麥片和10款奶類飲品。調查發現樣本的營養標籤沒有改善。

很多預先包裝食品都沒有營養成分表,45個樣本中,15樣本完全沒有此表。

即使有營養成分表,部分只列出營養素含量聲稱,沒有標示含量。例如一款餅乾樣本聲稱「高纖、低脂、低熱量」,但只列出「每片餅乾少於一克脂肪」,完全不足以支持其聲稱。v「高、低、多、少、額外」等聲稱有需要作清晰的介定。有同一聲稱的產品,其相關營養素含量可以相差很大。舉例說,兩款麵包同樣聲稱「高纖」,但標籤纖維含量卻分別為6%和10.8%。

調查又發現,很多同類產品所用的分量基數並不統一,消費者難以比較不同產品的營養成分含量,並介定營養素含量的「高」、「低」聲稱。

消委會認為食品的營養資料以清楚易明的方式列出,除了讓消費者易於比較產品,亦有助提升產品形象,為商人帶來商機。

故此,消委會支持政府有關標籤制度的建議,統一以100克和100毫升為分量基數,列出各營養成分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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