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消費者委員會今年的工作重點

  • 2003.01.06

個人債務和破產的消費者課題,將是消費者委員會今年的工作重點。

該會將展開宣傳活動,介紹紓緩債務的方法,提示消費者如何避免陷入債務的困局,以協助日益增多的欠債人士,特別是在目前經濟逆轉下最受影響的一群。

消委會將深入研究和調查各類與消費信貸有關的資訊,包括信貸整固及重組服務的費用、評估信貸計劃提供的資料是否正確、債務追討等的營商手法,與及法律對欠債人士的保障。

消委會亦會透過教育活動,鼓勵消費者審慎理財,提醒他們債台高築的後果,並提供儲蓄計劃和投資工具的資訊。

這些資訊在每月出版的《選擇》月刊發表後,消委會網頁、學校和社區中心等及分布港九的諮詢中心均可取閱,消委會職員將解答消費者的諮詢。傳播媒介的支持在這方面非常重要。

總括來說,消委會肩負資訊提供者、教育和倡導者的角色:提供資訊、教育學生和為培訓人員提供教材、及揭露不當的經營手法等。

有關財經服務的投訴(1,079宗),在消委會去年接獲的投訴中排第三位,大部分是關於收取過高費用,包括信用卡逾期債項的收數費過高。

信用咭公司在沒有事先通知下,要求持咭人即時償還個人貸款和支帳支出,亦引起消費者不滿。

整體投訴統計

消費者在去年接獲22,890宗消費者投訴,破歷年紀錄,比2001年上升了10%。

本港經濟持續向下,可能會令某些經營者不惜採用不良經營手法招攬生意,或解決消費者的投訴欠積極。另一方面,消費者亦認識他們的權益,要求商品和服務須物有所值。

電訊服務投訴

隨本港電訊業的迅速發展,去年近四分一的消費者投訴是與電訊行業有關。

過去兩年,消費者對電訊行業的不滿大幅上升,由1999年的1,820宗投訴增加至2000年的3,111宗、和2001年的4,683宗。2002年的投訴數字達到5,800宗。投訴主要是關於上網服務(2,851宗),包括:

  • 未得消費者同意下自動延長服務合約,與及在服務合約期滿前自動延長合約。
  • 不良推銷手法:銷售人員游說消費者轉用新的互聯網服務商,聲稱會代消費者取銷與舊服務商未完成的合約。由於合約不能單方面取消,消費者只好無奈繼續支付費用予舊的服務商。在某些個案中,銷售人員被指誤導,聲稱服務商與整個屋苑已簽定合約,消費者只須簽名登記即可,但原來這並非事實,消費者簽的是一分有約束力的合約。
  • 顧客服務水平未符理想,包括熱線電話難以打通,顧客服務人員的人數沒有隨著顧客人數上升而相應增加。

流動電話服務也是接獲投訴較多的電訊服務,達到1,653宗。投訴內容主要有關通話收費及合約上賦予的權利及責任的糾紛。

電訊器材的投訴(1,033宗)則比2001年減少。大部分投訴是手機因受潮損壞時的責任問題,爭端在於是消費者使用不當還是由空氣中的水分造成。

電器產品投訴

其他投訴較多的組別為電器產品 (1,146宗)、傢俬及裝修(1,062宗)和攝影器材(891宗)。

電器產品的投訴在整體數字中高踞第二位,主要關於保養和維修費用高昂。

有關傢俬及裝修的投訴少於2001年,消費者主要是投訴產品的質素,特別是一些沒有一般認可標準的產品,與及材料未符要求,選用「蔗渣板」而非實木板。

另一方面,攝影器材的投訴郤錄得55%的升幅,主要是投訴商舖採用「餌誘式」等不良經營手法,令消費者蒙受損失。

整體的投訴數字顯示,消費者對服務行業投訴增加的趨勢持續。有關服務的投訴為13,876宗,產品的投訴為9,014宗。

遊客投訴

在過去一年,消委會接獲各地遊客的投訴輕微上升了5.19%至1,188宗,2001年為810宗。內地旅客的投訴則明顯有增加,由2001年的269宗上升至去年的519宗,同期到港遊客的數目亦有增加(到港旅客總人數增加達兩成,內地旅客人數增加超過五成)。

消委會促請營商者奉行公平公正的營商手法,例如提供產品資料、清晰標明價錢等,避免採用高壓和誤導行為,以增強消費者的信心。

消委會於2002參與的其他重點事項包括:

  • 超市降價出售豬肉,以擴大其佔鮮肉市場的分額;與及有關雪藏、冰鮮和新鮮豬肉雞肉的分別。事件令消費者知悉如何分辨市面上不同類型的肉類,政府亦決心打擊魚目混珠以冷藏肉充冰鮮或新鮮肉。
  • 去年底本港食米市場全面開放,食米零售價亦隨即下降。消委會將繼續進行超市貨品價格調查,為消費者提供資料和貨品的價格趨勢。
  • 消委會積極參與電訊管理局推行的「準確按時計帳計劃」,該計劃不但保障消費者,並且能減少消費者投訴。
  • 消費者訴訟基金協助一名消費者就電訊公司收取$10隧道費的訴訟中勝訴。小額錢債審裁處的判決雖然不能作為先例,但案件反映了裁判官的觀點,即服務提供者不能單方面更改與消費者所定的合約。
  • 消委會亦向私隱專員公署和金融管理局提交了建議,促請當局擴大共用個人正面信貸資料庫時,必須定立評估成效的準則,並須確保消費者的利益得到保障。

今日(一月六日)記者會主持為消委會主席陳志輝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