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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獅事件一再反映消費者在預繳式消費方面,需要有效的保障,以免經營者發生問題時,蒙受損失。

  • 1998.11.06

消費者委員會表示,一直以來,該會十分關注消費者預繳款項的保障,積極尋求辦法改善情況,包括倡議法律保障,維護消費者權益。

該會早前的兩次調查顯示,涉及預繳式消費的款項達九億元之鉅。

由於香港尚沒有機制監管預繳款項,遇有經營者發生財政困難,消費者最終只是無抵押債權人身分,經營者未必能履行其對顧客在合約上訂定的責任,可獲取回已繳費用的機會很微,金獅事件是為一例。

消委會認為,長遠解決問題的辦法是預防勝於治療,該會最近經已向有關行業提出採用自律守則,以減低消費者蒙受損失的機會。

自律守則其中包括,經營者從第三者,如銀行、保險公司或商會,取得擔保、並宜謹慎經營,確保公司有足夠的流動資金以履行承諾。

消委會得悉工商局經向律政司司長考慮,在現行法律基礎上,研究可否保障正常的消費行為。

在目前情況下,為加強消費者的信心,銷售預繳式代用券的經營者應盡快採取行動,採納消委會建議的自律守則。經營者從顧客的預繳款項取得營運的資金,應讓消費者有信心,他們應有更大的透明度,公開其經營狀況,正如要讓他們主要的信貸人瞭解公司情況一樣。

金獅事件再次反映消費者循法律途徑追索有相當大的障礙。首先,個別消費者損失的金額不高,就算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訴訟,亦不足以抵消消費者所償付出的代價、時間和精神。若要在其他法庭提出訴訟,涉及的訴訟費用,及風險更是難以預測。

基於金獅的事件,消委會將會向政府提出建議,就一些重大影響消費者權益的事件,消委會應可代表消費者提出訴訟,以解決其問題。

由於金獅已經被接管,消委會暫停向該公司提出訴訟。並會向曾經向消費者訴訟基金申請協助的消費者退還一百元手續費。

消委會已聯絡金獅的接管人,並注視事件進展。有需要時,將與投訴人聯絡,提供協助。消委會的聯絡電話熱線:2929 2222

另一方面,消委會經已和有關銀行聯絡,銀行承諾不會把金獅會員透過信用咭所付的按金過帳。

消費者宜衡量預繳式消費的利弊和風險,保障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