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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委員會今日點名公布一間以「餌誘式」手法銷售貨品的公司。

  • 1998.01.22

消費者委員會今日點名公布一間以「餌誘式」手法銷售貨品的公司。

消委會在過去半年接九宗消費者對該公司的投訴,涉及款項共五千四百元。這投訴數字和款額可能只反映小部分該公司以同樣手法經營的總額。

被點名的公司為:

        格林洋行
        地址:九龍深水兪鴨寮街189號地下

這種餌誘式推銷手法近年在本港出現。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別輕易受餌誘。

據投訴人指出,該公司開始推銷貨品的時候,職員聲稱會免費贈送名貴電氣用品(例如手提電視機),但必須先購買隨凓推出的貨品,聲稱貨品性能優越而價錢便宜,並稱該些貨品在別的店舖售價為六百至八百元,但現可以極廉宜的價錢,約二、三十元出售。(這些貨品的價值也是二、三十元左右)。其後,職員便會推出其重點推銷的貨品,例如手提耳筒無線電話或錄影機,聲稱價廉物美,是超值產品。

消費者希望獲得名貴贈品,在購買了第一輪貨品後,便會繼續購買重點推銷的產品。

可是當消費者買了重點推銷的產品後,才知道原來並非每名顧客都可獲贈那分名貴禮品。職員聲稱該部手提電視機連同其他神秘禮物已用黑色膠袋密封,放在抽獎箱內,每人可以抽一分,幸運的便可抽中那分名貴禮品。抽獎後,又不准即時在場拆開,要離開店舖後才准拆看。

投訴者後來拆開贈品,發現原來都是一些並非貴重的物品,如時鐘,電筒,錢包和揚聲器等。

根據投訴者資料,每人平均付出約六百元購物。他們向消委會投訴目的並非想取回賠償,而是想提醒市民大眾這種不當的經營手法。他們起初並無意購買店舖的貨品,只是一時受到誤導才這樣做。

消委會根據投訴,曾警告該公司,但它仍繼續採用同樣手法經營,因此決定點名公布,提醒市民小心這種經營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