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一九九七年工作總結匯報

  • 1998.01.08

消費者委員會將以研究保障消費者政策、法律和營商手法作為今年的工作重點。現今市場日趨複雜和國際化,這些研究工作,將提供重要的資料,加強消費者保障。

推廣消費者教育是另一個工作重點,目的是增強消費者的自卻能力,使在購物和接受服務時,能保障自身的權益。同時消委會將繼續鼓吹市場公平競爭。

消委會主席胡紅玉女士今日(一月八日)簕報該會過去一年工作總結時,宣布上述工作目標。

 

消費者投訴

該會在一九九七年接獲的消費者投訴大幅增加,共有一萬一千五百三十五宗,打破歷年紀錄,以往最高紀錄是一九九四年的一萬零四十五宗。

與九六年的八千八百零五宗比較,九七年的增幅為31%。

投訴數目增加可能與近期的經濟放緩有關,增加的數字大部分集中於下半年。下列是投訴增幅較大的主要項目:

  • 電器∕電訊用具 1,763宗(增加21%)
  • 傢俬 976宗(增加29%)
  • ​物業 777宗(增加20%)

投訴顯著增加的其他項目:

  • 模特兒公司 638宗(增加215%)
  • 蔘茸海味店 431宗(增加54%)
  • 電訊服務 421宗(增加39%)
  • ​美容院 100宗(增加88%)

不當經營手法

預期九八年消費者投訴會繼續上升。消委會十分關注有大量消費者受經營者不當的手法影響,蒙受損失,這反映香港有需要立法遏止這類行為,以有效地保障消費者。

消費者委員會建議針對一些涉嫌「欺詐消費者」行為,作出法律定義。因為受這類行為影響的人數往往相當多。

綜合消費者保障法例

另一方面,消委會經已開始研究制訂綜合消費者保障法例。香港現有的消費者保障法例,只是針對某些特定情況,因而較為分散,而且尚有很多地方缺乏保障。制訂一套綜合的消費者保障法例可令大眾清楚保障範疇,有利於經營者和消費者教育。

市民關注法例保障不足的範圍包括:

  • 誤導性廣告
              現行法例有管制誤導性的醫藥廣告、虛假商品說明等,但其他廣告不受規管。

  • 消費者未能取得正確和充分資料
              消費者需要產品價格標示和產品成分標籤等。

  • 網上購物的保障
              消費者關注經營者是否可以信賴、產品質素、通過互聯網絡付款的安全和私隱問題。

  • 如何追究產品及服務對消費者做成損害的責任
              產品安全及質素影響消費者應由那一方負責的問題,現正由法律改革委員會研究。

  • 消費者預繳款項的保障
              如何保障消費者繳付的款項,例如健身會的會員費、消費者持有換購券和餅咭等。因為公司倒閉時,消費者往往難以追討損失。

消費者訴訟基金

消費者訴訟基金為受影響的消費者取得賠償。透過法律行動或在有可能採取法律行動的情況下,對不當經營者產生阻嚇作用,令他們採取合作的態度,解決投訴。

在九七年間,基金曾處理六組個案,當中有些個案進展順利,但亦有些案件經法庭判決後,因涉及的公司並無資產,最終尚未為消費者取得賠償。

推動公平競爭政策和鼓勵優良的商營手法

消委會將繼續推動公平競爭政策,注意一些行業的經營手法,和接受投訴。消委會將把資料所得轉交政府的《競爭政策諮詢委員會》作跟進。

此外,消委會亦鼓勵一些行業擬訂對業者和消費者雙方有利的行業守則。首先與政府和企業,制訂一套基準以促進公開競爭和公平交易,並突顯優良的商營手法。

消費者教育與研究、測試工作

消委會另一項重要工作是消費者教育,目標是要加強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近年來消費者越來越懂得應有的權利,因而能防範於未然。

一九九七年消委會共接獲二十四萬五千二百八十五次諮詢。與上年比較,略增4%,這是可喜現象,消費者事前取得購物或服務指南,可選擇稱心如意的產品服務,避免日後產生爭拗。

消委會分設於港九新界各區的十六間諮詢中心,於九七年內推行的消費者教育活動,包括講座、展覽等,超過二百次。消委會自建的消費者資源中心,可於一九九九年內落成。該中心樓高三層,位於九龍尖沙咀最繁盛的地段。

消委會的核心工作,如深入研究、產品測試、普查和出版「選擇」月刊等,除有助於推動消費者教育外,亦可不斷發揮監察市場、傳播不偏倚的資訊和提供消費指南的功用。

年內,消委會進行產品比較試驗、研究和普查的結果等,往往都能引起公眾極大關注,今年,消委會將會探討消費者和供應商的市場行為,以評估消費者的需要。

現時,透過國際互聯網絡可以隨時搜集外地危險產品的資料。這樣為消委會帶來新的挑戰,因為消委會需要回應該等貨品是否在港出售的諮詢。為應付這需要,消委會從新調配人力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