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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中心繼續跟進牛肉樣本含二氧化硫

  • 2026.06.12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六月十二日)公布,繼早前公布從北區一持牌食物製造廠抽取的兩個牛肉樣本檢出二氧化硫,中心在該食物製造廠按中心指令停售有關產品及棄置相關原材料前,再抽取牛肉樣本作跟進調查。結果顯示,兩個牛肉樣本檢出二氧化硫,違反《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規例》)防腐劑含量的規定,中心正跟進事件。事涉食物製造廠仍然暫停營業。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早前跟進相關事件時,在該食物製造廠停售有關產品及棄置相關原材料前,抽取的兩個牛肉樣本分別含百萬分之一千二百及四千八百的二氧化硫。」

中心已知會事涉食物製造廠上述違規事項,有關食物製造廠負責人早前已按中心指令停售有關產品及於當日中心抽取樣本後棄置相關原材料。相關原材料並沒有流出市場。

根據《規例》,若違反相關防腐劑規定,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二氧化硫是一種防腐劑,可用於乾菜、乾果、醃菜和鹽醃的魚製品等不同種類的食物,但根據《規例》不得用於新鮮或冰鮮肉類。個別販商為使肉類色澤更鮮明,會違法在肉類中添加二氧化硫。二氧化硫可溶於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過,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在食用後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並會就有關違反《規例》事宜提出檢控。調查仍然繼續。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6/12/P202606120076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