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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05.03

衞生署今日(五月三日)忠告市民不要服食四種由香港寶和堂製藥廠生產的中成藥產品,包括寶和堂猴棗散(生產批號336822)、小兒回春丹(生產批號121286)、八寶驚風散(生產批號36788)及保嬰丹(生產批號1398)。

衞生署化驗結果顯示,上述中成藥產品樣本的微生物含量超出中成藥註冊標準限度。生產商證實當中只有「寶和堂猴棗散」及「保嬰丹」曾在香港市面推出發售。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衞生署是因應澳門政府發現生產批號為336822的「寶和堂猴棗散」微生物含量超出中成藥註冊標準限度而作出跟進。生產商亦已於425日主動從香港市面回收該批號產品。因應衞生署今日化驗結果,生產商正從市面回收「保嬰丹」。

衞生署發言人說:「市民如已購買了上述批號的產品,應停止服用,將之銷毀或把產品於辦公時間交回衞生署位於九龍南昌街三百八十二號公共衞生檢測中心三樓的藥劑事務部辦事處。」

市民可致電 2505 7376向生產商查詢有關回收事宜。

衞生署已設立查詢服務 2319 5119,於辦公時間內接聽市民電話。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605/03/P2006050303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