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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日吹氣球 小心兒童窒息

  • 2001.12.07

色彩繽紛的氣球增添節日氣氛,帶給兒童歡樂。但在美國過去廿多年,超過110名兒童因玩氣球而窒息死亡,原因是啜入未經充氣或已破爛的氣球。香港海關近期的一次行動,抽查的14個樣本,全部沒有在產品包裝上標示法例規定的警告說明,提醒消費者氣球潛在的危險,133名商人因此而遭受檢控或警告。

氣球可致命

各式各樣的氣球不單是兒童的心愛物,也是結婚、發布會、生日宴會、開幕、節慶的常用布置飾品。
 

不過,不要小窺氣球的殺傷力,誤食或啜入氣球可能阻塞呼吸管道,造成窒息意外,如不及時將氣球取出,更可導致死亡。加上X-光照不到氣球,令診治及取出氣球更加困難。

美國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 U.S.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 , 簡稱 CPSC)資料顯示,1998年至2000年3年間,CPSC收到9宗年齡由7個月至11歲大兒童因啜入未吹或破爛的氣球而致窒息死亡的個案。CPSC估計自1973年以來,超過110名兒童因玩氣球而致窒息死亡。

危險在哪裡 ﹖

CPSC估計氣球造成窒息意外的成因有兩種:

1.    兒童將未吹的氣球啜進口內─當兒童不夠氣吹或換氣時,氣球被啜進口內,阻塞喉嚨、呼吸管道,導致窒息意外。

2.    兒童將破爛了的氣球碎塊吞下─氣球破爛碎裂後,如沒即時棄掉碎塊,兒童有可能拿來玩耍,啜食或試圖吹成小氣泡,但這樣玩法卻容易令碎塊被啜進喉嚨及肺內,導致呼吸完全受阻。

 

抽查樣本

是次香港海關抽查樣本共14個,樣本購自文具店及玩具店,每包有5至72個氣球,售價$3.5至$60。

試驗標準

目前來說,《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的3套安全標準中,只有美國材料及試驗學會(American Society for Testing and Materials)標準ASTM F963-96a有氣球的安全規定,試驗乃根據這標準進行,檢查樣本包裝上有否標示規定的警告說明及識別標記。

 

試驗結果

(一)警告說明

根據美國材料及試驗學會標準,氣球包裝上須有以下警告標示,而根據香港《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規例》的規定,有關氣球包裝上的警告或警誡須以中文及英文表達:

(1)     警告:窒息危險 - 未經充氣或已破爛的氣球可引致8歲以下兒童窒息( WARNING:CHOKING HAZARD - Children under 8 years, can choke or suffocate on uninflated or broken balloons);

(2)    必須在成人指導下使用(Adult supervision required);

(3)    不應讓兒童接觸到未經充氣的氣球(Keep uninflated balloons from children);及

(4)    破爛的氣球應立即棄掉(Discard broken balloons at once)。

根據政府化驗所測試結果,全部樣本皆不符合規定,欠缺上述警告說明。樣本中,11個全無警告說明,餘下3個雖標示有警告說明如「含細小配件,不宜3歲以下小童」,但卻不符合以上標準的規定。

(二)識別標記

根據《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規例》的規定,玩具及兒童產品須在顯眼處以中文或英文或中英文清楚標示製造商、進口商或供應商的全名、商標或其他識別標記及在香港的地址。檢查發現全部樣本皆沒有標示識別標記。

逾百名商人被檢控或警告

截至今年11月30日,海關就今次抽查行動所採取的跟進調查,總共扣查了1,574包不符合安全標示說明的氣球,並已向129名零售商、批發商和進口商發出書面警告,不可再供應違反《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及規例》的氣球,此外又檢控了4名批發商和進口商,法庭罰款合共$36,600。

 

兒童安全 人人有責

截稿前,本會曾在本地市場搜集了10個氣球樣本進行檢查,發現仍有3個樣本未標示法例規定的安全警告說明。本會呼籲氣球製造商、進口商、批發商及零售商盡快在產品上加上符合法例規定的安全警告說明,提醒消費者氣球的潛在危險。

為保護兒童的安全,家長及照護兒童的人士責無旁貸,應留意氣球包裝上的安全警告說明,切勿將未充氣的氣球給予8歲以下兒童玩耍,兒童在玩耍氣球時,家長亦應在旁照顧。當氣球破爛了就立刻將碎塊棄掉。至於8歲以上的兒童,家長亦不應掉以輕心,美國曾有8歲以上兒童因玩耍氣球而致窒息死亡的個案。因此,家長應提醒兒童留意氣球的潛在危險,並教導兒童萬萬不可將未經充氣或已破爛的氣球放進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