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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款電暖袋須回收

  • 2001.06.22

機電工程署今日(六月二十二日)促請市民馬上停用兩款貓嘜牌舊型號電暖袋,以策安全。

該兩款電暖袋的本地供應商公明電業有限公司就回收安排事宜主動接觸機電工程署,於是機電工程署作出以上呼籲。

根據供應商提供的資料,兩款貓嘜牌型號 TM30 及RO10 plus 的電暖袋,若使用不當,例如將之摺叠或受力過重,可能會出現局部過熱及燃燒的情況。這兩款電暖袋於七至十年前在本港供應。

貓嘜牌型號

貓嘜牌型號

市民請盡速把這些電暖袋退回給本地供應商。供應商屆時將會提供一個全新的電暖袋作交換。

市民使用電暖袋時亦應特別小心及依照使用說明書內的指示。

有關回收的詳情,市民可致電供應商的熱線二五七四 八三二一查詢。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106/22/06221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