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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2
  • 556期

塞渠、跳電好徬徨 慎防網上家居維修陷阱

塞渠、跳電好徬徨  慎防網上家居維修陷阱

家居萬一出現塞渠、跳電、漏水等緊急情況,不少人會立即上網搜尋師傅,務求盡快維修妥當,然而,透過互聯網搜尋到的維修服務公司不但收費參差,服務良莠不齊,部分更是連登記地址也欠奉,一旦發生糾紛,消費者甚至難以聯絡有關公司作出跟進或追討。

個案分享

程小姐因家中插座短路導致配電箱跳掣,她嘗試自行重啟家中配電箱內的相關保護器件以恢復電力但不成功,因此在網上搜尋電力維修服務,並與A公司聯絡。A公司報價$800做緊急維修和電力修復,程小姐同意服務。程小姐見師傅上門做了幾分鐘的檢查後,便表示短路的插座電線殘舊,而且單位電力沒有做廳、廚房和房間的分掣,游說程小姐以明線方式重造全屋電線及插座。工程預計需時3日及需要3名技術人員,報價$26,500,更以師傅檔期緊張為由,游說程小姐先繳付$5,000訂金,以預留檔期,程小姐被成功游說。師傅當日完成緊急維修後,程小姐向其支付$800維修費及$5,000工程訂金。

事後程小姐與家人商討,認為A公司在維修時所做的檢查草率,而且工程浩大繁複,因此聯絡A公司希望取消工程及退回訂金,當時事隔程小姐支付訂金不足3小時,但A公司指早已說明訂金不設退款,更表示訂金不足以支付3位師傅3日的工資及物料費用,如程小姐取消工程,會上門向其追討工程尾數。程小姐於兩日後收到A公司以掛號信方式寄出的發票(Invoice),顯示程小姐尚欠$21,500餘下工程款項未繳付,程小姐因而向本會求助。

本會跟進

A公司向本會表示訂金尚不足以支付聘請師傅的工資及物料費用,而訂金不設退款。程小姐表示她記憶中A公司不曾提及訂金不設退款,而當日繳付訂金後A公司發出的收據(Receipt)亦沒有註明不設退款,雖然發票上有列明,但發票是於繳付訂金兩日後才收到。其時程小姐已另聘公司更換家中廚房及廳的部分插座和電線,工程只花了半日及收費$5,000,電力設備已恢復正常,與A公司提出的工程規模及收費均相差甚大,懷疑A公司當初誇大了工程需要,因此希望A公司可退回部分訂金。惟最終A公司之決定不變,本會建議程小姐可考慮循其他法律途徑再作追討。

胡小姐發現座廁去水淤塞,在網上尋找通渠服務公司後與B公司聯絡,B公司根據胡小姐描述之情況報價$1,500,胡小姐接受報價,然後B公司派出兩位師傅上門。兩位師傅檢查後,指連接座廁去水的外牆污水渠管淤塞嚴重,需以高壓槍清除污水渠內之堵塞物,報價$7,500,並提供一個月保養。胡小姐急於解決問題,遂同意服務,B公司亦錄音作實。當日完成通渠服務後,座廁去水恢復正常,胡小姐便向師傅支付$7,500,並簽署收據確認維修完成。

然而,兩日後胡小姐發現座廁再次淤塞,於是再次於網上搜尋通渠服務的參考資訊,發現坊間就高壓通渠服務的報價一般為$1,500至$3,000,遠低於B公司$7,500的收費。胡小姐亦於網上發現同類個案,通渠公司先於電話中報價幾百至千多元,於檢查後則建議昂貴的通渠服務,且效果成疑,因此胡小姐懷疑B公司營商手法不良,並向本會作出投訴。

本會跟進

本會聯絡B公司,接獲回覆指胡小姐當日同意建議之服務及收費,並有錄音為證,胡小姐亦簽署收據確認維修完成,收據上列明「工程完成後不得追究任何法律責任」,加上此前胡小姐未曾直接聯絡B公司要求保養服務,現一個月保養期已過,所以B公司拒絕作出任何退款或跟進。

彭先生因洗手間座廁連接牆身的出水口漏水,遂透過C公司的手機應用程式平台配對師傅,平台於一小時內成功配對師傅上門維修,師傅雖然成功修好出水口的漏水問題,但維修過程中卻損毀了座廁水箱,使彭先生需要更換整個座廁。彭先生同意支付出水口維修費$1,200,但同時要求師傅賠償購買新座廁的費用,師傅拒絕,雙方未能達成共識,師傅當日收取維修費$1,200後離開。彭先生翌日購買新座廁及另尋師傅安裝,共花費$5,800。

彭先生打算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C公司介紹的師傅,因此聯絡C公司,希望公司從中協助及提供師傅地址,以填寫申索書。然而,C公司表示其平台只提供配對服務,沒有師傅地址,只能盡量協調溝通,彭先生因此與本會聯絡,尋求協助。

本會跟進

C公司向本會解釋其登記程序,於技術人員登記時會要求提供有效的技能證件,例如機電署發出的證件,以證明其專業資格,但沒有要求技術人員提供聯絡地址,而且平台只提供經系統作配對的服務,因此只能協助溝通。於本個案中,C公司提出向彭先生賠償$1,000,彭先生拒絕接受,本會建議彭先生如欲就個案採取追討行動,可考慮諮詢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