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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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本港沒有針對衞生巾產品的相關法例或標準,沒有強制規定衞生巾包裝上必須標示本地供應商資料、生產日期、保質期/到期日或主要原料等資料,而內地標準GB/T 8939-2018則要求產品銷售包裝上應標明生產單位或責任單位的名稱、地址和聯繫方式、主要原料、長度、以及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生產批號和限用日期)等資料。本會檢視36款樣本的標籤資料後發現,有5款樣本未有標示本地供應商的資料,分別為GP1-08、GP2-04、GP2-12、GP3-02和GP3-03;GP1-12僅標示了電郵地址;另外,GP2-01、GP2-06和GP4-05則只標示公司名稱,未提供地址或電話等聯絡方法。本會建議本地供應商於包裝上提供完整的聯絡資料,以便消費者遇上品質或使用問題時,可以向有關公司查詢。
在產品使用期限方面,本會發現,GP1-10沒有標示任何與保質期相關的資料;另有6款樣本,分別為GP1-08、GP2-01、GP2-04、GP3-02、GP3-03和GP4-05,只標示了生產日期,卻未有提供保質期或到期日,消費者無從得知產品是否已過保質期,標示欠理想。另外,衞生巾的表面材質和成分也是消費者關注的資料,尤其是皮膚較容易過敏的人士,惟逾半數(19款)樣本未有以中文或英文標示樣本的主要成分或表面材質等資料,產品標示顯然仍有相當大的改善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