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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還是化妝品?
慎防誤用傷及兒童嫩肌

玩具還是化妝品?
慎防誤用傷及兒童嫩肌

歐盟不時有「玩具化妝品套裝」(toy make-up set)因安全問題而被召回的個案。有見及此,本會檢視本港市面外觀上與化妝品相似的玩具,發現主要有3大容易令人混淆用法的類別,包括「仿化妝品玩具」、「具玩樂價值的化妝品」和「僅用於玩具的化妝品」。這些產品多以色彩繽紛的套裝發售,甚至搭配卡通角色或主題吸引兒童;部分更標榜「無毒(non toxic)」、「水性(water-based)」或「適合兒童(safe for kids)」,令家長容易忽略其中潛在的風險。作為家長,選購這些產品時應注意甚麼?

玩具還是化妝品?

玩具是兒童娛樂、學習及探索世界的途徑,有助促進兒童的身體機能、認知能力、情緒調節及社交的全面發展。

而化妝品一般用於人體表面(如皮膚、毛髮、指甲等),主要用以清潔、護膚、修飾儀容,散發香味及/或消除體味等。

市面上所見的「仿化妝品玩具」、「具玩樂價值的化妝品」和「僅用於玩具的化妝品」,通常於文具店或玩具店發售,雖然它們的包裝及外觀看似相近,但其用途、適用範圍及相關規管要求或有差異。因此,家長選購該等產品時,除要考慮兒童喜好和需要外,更應仔細查閱產品標籤,以確保兒童使用產品時的安全。

市場上一些「仿化妝品玩具」的外觀模仿化妝品,例如唇膏或眼影盤造型,但實際上只可用作繪畫顏料,供兒童於畫稿上塗色。此類產品通常附有警示,提醒使用者切勿塗抹於身體部位;在監管上,這類產品可能屬於玩具或兒童用品的範圍。

市面上「仿化妝品玩具」。

誤用風險

例子: 坊間部分填色玩具套裝產品中,除畫筆外,另附有模仿化妝品外觀的配件(如唇膏、眼影盤等造型),其使用的物質及原料或未有通過化妝品相關的安全測試,當中包括安全風險相對較高的着色劑,以及重金屬等問題。兒童應在家長監護下把玩,否則一旦誤用為化妝品塗抹在身體,或因舔食、吸入或透過皮膚接觸而攝入當中物質,可能會刺激兒童的皮膚,引發皮膚炎及其他潛在健康問題。

此類產品可供兒童塗抹於皮膚、毛髮、指甲、嘴唇等人體表面,以美化或改變外觀,或同時兼具「玩具」及「化妝品」的雙重性質。故此,這類產品可能同屬於玩具和化妝品的規管範圍。

家長可透過產品名稱、產品說明,以及產品包裝和外觀設計等,判斷產品是否適用於人體表面。

值得注意的是,兒童(特別是3歲以下的嬰幼兒)因皮膚防禦屏障功能尚未發展成熟,對外來物質的刺激更為敏感。依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化妝品分類規則和分類目錄》,0至3歲嬰幼兒使用的化妝品,不包括「彩妝」化妝品,故不建議家長讓3歲以下的嬰幼兒使用此類產品。

 

市面上「具玩樂價值的化妝品」套裝產品。

市面上「具玩樂價值的化妝品」套裝產品。

標籤說明語言

例子: 有產品沒有以中英雙語標示重要的產品說明(只以日文標示),包括產品名稱、成分列表及使用方法等。

產品名稱或適當用途

例子: 產品包裝上未有清晰標示各類產品部件的名稱(例如眼影、唇彩)或適當的用途,容易增加被誤用的風險。以圖中產品所包含的固體唇彩為例,其成分列表中列有 RED 27 LAKE,該成分為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准許用於一般化妝品(包括唇膏)的着色劑,但不獲批准用於眼部化妝品。若誤用唇彩於眼部,或會構成潛在安全風險。

產品成分列表說明含有RED 27 LAKE着色劑。

產品成分列表說明含有RED 27 LAKE着色劑。

產品適用範圍

例子: 供兒童角色扮演使用的裝扮玩具,雖產品包裝上標示為非日常化妝品,並指其塗料是使用於卡片或其他玩具上,但產品包裝同時又載有用於人體臉部的說明,產品適用範圍標示不清。

產品適用範圍

主要設計供兒童為玩偶打扮之用,屬擬用於玩偶的玩具化妝品,並非設計用於人體表面。

市場上有「僅用於玩具的化妝品」在產品包裝上標示,指明套裝內的閃光凝膠僅用於產品內的洋娃娃,不可用於兒童身上,並同時列明相關成分列表。

市場上有「僅用於玩具的化妝品」在產品包裝上標示,指明套裝內的閃光凝膠僅用於產品內的洋娃娃,不可用於兒童身上,並同時列明相關成分列表。

了解各地相關規管

若產品明顯僅用於玩偶,各個地區的規管方式有不同。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亦曾於2021年發布警示,提醒消費者僅供玩偶等塗飾用的玩具產品,不作為化妝品管理,切勿將玩具誤當成兒童化妝品使用。

另外,參考歐盟《玩具安全指令》(Toy Safety Directive)規定,玩具(包括其所含的化學物質)在按設定用途或可預期的方式使用,並考慮到兒童的行為,不得危及使用者或第三方的安全或健康。因此,該指令附件亦規定此類產品應同時符合歐盟《化妝品條例》中關於化妝品的成分和標籤要求。

 

玩具內的化妝品的有效期限

例子: 有產品中的化妝品已過期,其品質及衞生狀況可能受影響,並導致微生物滋生及化學性質不穩定等問題。即使兒童未將該等產品誤塗於身體,仍可能因間接接觸而增加皮膚或眼睛受刺激的風險。此外,零售商須留意此類產品的有效期限,切勿出售過期產品,以保障兒童健康。

海外和本港的產品召回個案

根據歐盟非食品類消費品快速預警系統(RAPEX)中發布的資訊,部分「玩具化妝品套裝」因含有有害化學物質,例如過量的鋁、銅、鉻等重金屬、防腐劑以及不允許用於化妝品的着色劑,不符合歐盟《玩具安全指令》、玩具安全標準,及/或《化妝品條例》的相關要求而被回收。

而香港海關亦曾於2009年回收1款「化裝顏料」玩具,該款產品中的綠色顏料釋出的可溶解元素鉛超出有關法規上限,不符合本港《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的要求。

皮膚科醫生意見

誤用「仿化妝品玩具」、「具玩樂價值的化妝品」和「僅用於玩具的化妝品」,均可能對兒童健康構成風險。

皮膚專科醫生王慶榮指出,這類產品可能含有致敏物質、重金屬和塑化劑。當中,致敏物質(如香料和防腐劑)可引起接觸性皮膚炎(contact dermatitis),出現皮膚痕癢、紅腫和發炎等症狀;若兒童抓破皮膚更可能增加細菌感染的風險。此外,過量的重金屬(如鉛)可損害腦部及中樞神經系統,影響智力發展。而塑化劑經長期接觸後則可能干擾荷爾蒙分泌,增加兒童性早熟的風險。

王醫生又提醒,使用這類產品時,應避免粉末進入口、眼睛及鼻,以免引起呼吸道敏感、鼻敏感等不適情況。家長亦應為孩子選用低致敏的卸妝和潔面產品,並指導孩子徹底卸妝,以免堵塞毛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