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樣本和結果
檢測樣本
是次檢測的25款眼影樣本,本會分別從百貨公司、美容用品專門店,以及網上商店等渠道購買,當中包括10款眼影筆、7款眼影霜/膏,以及8款眼影液/蜜,全部均為單色款式。樣本普遍為啡色、粉紅色、粉紅棕色、金啡色等較受歡迎的顏色。當中15款標榜妝效可以維持數小時至24小時不等。
按品牌官方網頁說明的資料和產品標示所列,10款既可作為眼影,同時亦可作眼線使用,及/或於臥蠶位置作提亮或陰影用途;另有2款為多用途化妝品,說明可用於眼、面頰和嘴唇等位置。「MAKE UP FOR EVER」(#7)和「SISTER ANN」(#10)2款樣本的筆桿尾端附有筆刨,可讓使用者削尖眼影/眼線筆,以便更精準地畫出眼影甚至眼線。
樣本售價由每支/瓶$60至$360不等。若以每克(或毫升)計,售價由$15至$211不等,相差達13倍,價格差距十分懸殊;當中以筆狀樣本的售價最高,為每克平均約$160,明顯較其餘2類樣本售價為高。
部分眼影/眼線筆樣本的筆桿尾端附有筆刨,可讓使用者削尖筆頭,以精準描畫眼線。
檢測結果
樣本普遍檢出金屬元素
海外不時有報道指出,有眼影產品因檢出過量重金屬而需要被召回。有見及此,是次檢測了樣本中8種金屬元素含量。與安全較為相關的金屬元素包括砷(arsenic)、鎘(cadmium)、鉛(lead)和水銀(mercury);而可刺激皮膚或可致敏的金屬元素則有銻(antimony)、鉻(chromium)、鈷(cobalt)和鎳(nickel)。
安全相關的金屬元素
內地《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年版)要求,化妝品中鉛和砷的含量上限分別為10mg/kg和2mg/kg。歐盟《化妝品條例》則允許技術上無可避免水平(technically unavoidable)非刻意添加的微量金屬雜質,但沒有就上述與安全相關的金屬元素制定相關含量上限。而德國聯邦消費者保護及食品安全辦公室(BVL)於2017年公布的一份公告及報告,就化妝品中技術上可以避免(technically avoidable)的重金屬含量提出建議,認為眼部化妝品中鉛含量超過5mg/kg;以及一般化妝品中砷含量超過0.5mg/kg屬可以避免水平。
結果顯示,全部樣本均檢出微量鉛,檢出量由0.063mg/kg至2.2mg/kg不等,全部都符合內地規定上限要求。而樣本中,只有「NARS」(#4)和「smashbox」(#12)2款檢出砷,檢出量分別為0.15mg/kg和0.28mg/kg,均符合內地相關規定。若參考較嚴謹的德國指引限值,各樣本所檢出的鉛和砷含量均符合相關建議。與此同時,各樣本都沒有檢出鎘和水銀。整體而言,儘管各樣本檢出與安全較相關的金屬元素,但並沒有安全疑慮。
可刺激皮膚或致敏的金屬元素
銻屬於類金屬(metalloid)的一種,長時間接觸可刺激皮膚,而過度接觸銻及其化合物更可能對皮膚造成不良影響。內地和歐盟的化妝品規範或條例規定,銻及其化合物都不可用作為化妝品的成分,但相關規範均沒有就化妝品的銻含量設上限規定。德國BVL的公告及報告中,認為化妝品中銻含量超過0.5mg/kg便屬於技術上可以避免的水平。樣本中,只有「Visée」(#22)1款檢出銻,檢出量為0.29mg/kg,符合德國BVL的建議。德國BVL報告中指,含有塑膠顆粒PET以提供閃亮效果的產品中銻含量可能較高。按該供應商確認的成分資料,產品中含有這種成分並列於成分表中第2位,亦具含超大粒亮片及幻彩閃粉的聲稱。
此外,2003年丹麥一份接觸性皮膚炎的評論文章指出,鎳、鈷和鉻等重金屬均為引致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allergic contact dermatitis)的常見原因。就消費品而言,若採用良好生產規範,確保相關重金屬的污染為不多於5ppm(相等於5mg/kg)(以每種金屬計)屬可接受標準。與此同時,該評論文章強調,為降低皮膚容易有過敏反應人士可能出現過敏(sensitization)的風險,建議消費品中相關重金屬的含量應降至不多於1ppm(相等於1mg/kg)(以每種金屬計)的目標水平。
縱使各樣本均沒有檢出鎳這種致敏性高的重金屬,消費者仍必須留意,對鎳有過敏反應的人士,很多時候對鈷同樣會出現過敏情況。而是次檢測發現,20款樣本檢出鈷,含量由0.13mg/kg至1.6mg/kg;當中以「smashbox」(#12)和「CHANTECAILLE」(#16)的含量相對較高,高於1mg/kg的目標水平。換言之,對鎳和鈷有過敏反應的人士,在挑選眼影產品時亦不容掉以輕心,應當特別留意有關金屬元素的含量。
此外,19款樣本檢出鉻,含量由1.0mg/kg至5.4mg/kg不等。如果參考上述丹麥評論文章中較寬鬆的可接受標準水平(即不多於5mg/kg),「CHANTECAILLE」(#16)檢出的鉻含量為5.4mg/kg,未能符合相關建議。若以不多於1mg/kg的目標水平作比較,除「LAURA MERCIER」(#2)的鉻含量為1mg/kg外,其餘18款樣本的鉻含量均高於這個目標水平。當中以「HOURGLASS」(#6)、「Charlotte Tilbury」(#15)、「CHANTECAILLE」(#16)和「ettusais」(#25)的含量相對較高,由3.0mg/kg至5.4mg/kg。
存在於化妝品中的鉻有機會源自其刻意添加的成分(例如礦物色素),亦有部分可能為污染物或雜質。2015年丹麥一份接觸性皮膚炎期刊報告指出,化妝品中含有鉻雖然有引發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的潛在機會,但認為引致重大健康風險的機會不大。
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引述其研究指,鉻含量相對較高的化妝品樣本中,產品標籤顯示含有鉻化合物作為顏色添加劑(colour additives),如果對鉻有過敏反應人士可以藉此避開相關產品,例如氫氧化鉻綠(chromium hydroxide green)及氧化鉻綠(chromium oxide greens)等允許用於眼部化妝品的色素。惟本會檢視樣本的成分列表時發現,部分樣本(#12和#20)雖標示含有鉻化合物成分,但實質檢出的鉻含量未必屬樣本中較高的型號。
如已知對鉻有過敏反應的人士,建議避免選用含有鉻化合物色素的化妝品。
整體而言,18款樣本檢出2種可刺激皮膚或可致敏的金屬元素,普遍樣本的鉻含量高於1mg/kg這個目標水平;而「smashbox」(#12)和「CHANTECAILLE」(#16)2款樣本所檢出的鈷和鉻均高於1mg/kg,已知對相關金屬元素有過敏反應的人士須多加留神。
多國組織關注眼影產品的重金屬含量
研收緊相關要求的可行性
海外不少研究報告指出,在不同種類的化妝品中,眼影產品檢出重金屬的情況較普遍,而且含量亦一般較高。美國FDA曾於2012年及2013年就當地供應的化妝品進行研究,兩次的研究均發現眼影產品較其他種類的化妝品檢出較多重金屬,相信源自其所用的色素(pigments)和填充物(fillers)。德國BVL和加拿大衞生部(Health Canada)均認為,應當於技術上可行的情況下,將化妝品中的金屬元素雜質降低。
就一般與安全相關的金屬元素而言,只要含量未有超出規範上限,理論上仍屬安全。另一方面,長時間並重複接觸多種可刺激皮膚或致敏的金屬元素,有機會令部分人士出現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有見及此,在有選擇的情況下,建議使用不含相關金屬元素或含量較低的化妝品。
儘管目前各國相關的化妝品規範或指引中,或未有就部分金屬元素設規定上限要求,但為加強對消費者的保障,並考慮到生產技術上可行的情況下,建議產品生產商遵從良好生產規範來降低化妝品中的雜質含量,包括定期檢測所用的原料和化妝品成品,以盡量降低產品中的金屬元素含量。
本會於2012年9月公布的眼影檢測報告顯示,當年全部樣本均檢出鉛,其中1款的鉛含量更達到400mg/kg,另有較多樣本檢出砷或水銀。而是次檢測中,同樣發現全部樣本檢出鉛,但只有個別樣本檢出砷,並沒有樣本檢出水銀。綜合兩次的檢測結果,若以平均值計算,於2012年檢測的樣本(包括單色和多色樣本)平均鉛含量為10.3mg/kg;而是次檢測的單色樣本平均鉛含量則只有0.49mg/kg。儘管兩次檢測的品牌、款式和型號不盡相同,未必可作直接比較,但情況或許仍可反映目前普遍的眼影產品在鉛、砷和水銀含量均呈顯著改善。
考慮到消費者不能單靠參閱成分列表來分辨產品是否含有與安全相關、可能刺激皮膚或者致敏的金屬元素,而必須依靠進行檢測來評估化妝品中各種金屬元素的含量;同時化妝品或不能完全避免存有小量重金屬,尤其是普遍用上較多種類色素的眼影產品,然而,就報告所見,相信生產和檢測技術已得到改進。惟不時進行市場監測並按序收緊相關規範及/或指引限值的要求,方能協助化妝品的品質持續得到改善,降低消費者接觸受關注物質的整體暴露水平。
1款樣本檢出對羥基苯甲酸酯防腐劑
內地《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和歐盟《化妝品條例》規定,化妝品中所用的防腐劑對羥基苯甲酸甲酯(methylparaben)和對羥基苯甲酸乙酯(ethylparaben),以單一酯(以酸計)的上限為0.4%,而混合酯總量(以酸計)上限則為0.8%。樣本中,只有「Visée」(#22)1款檢出對羥基苯甲酸甲酯和對羥基苯甲酸乙酯,總量為0.25%,無論是以單一原料或總量計,均符合內地和歐盟的相關規定。不過,本會檢視相關樣本的標籤資料發現,樣本只以日文標示其成分列表,消費者未能靠閱讀產品標籤得悉產品是否含有相關防腐劑。
美國化妝品成分分析委員會(CIR)的資料顯示,對羥基苯甲酸酯如果施用於受傷皮膚,有機會造成皮膚過敏反應。此外,按其2008年至2017年的調查發現,這類成分在化妝品中的應用呈下降趨勢。
與此同時,有體外(in vitro)試驗顯示,不同種類的對羥基苯甲酸酯可能具有不同程度的雌激素活性,一般以分子量較大的成分的疑慮較大,而分子量較小的對羥基苯甲酸甲酯和乙酯則相對安全。
7款樣本檢出環矽氧烷化合物
檢測結果顯示,檢出環矽氧烷化合物的主要為眼影筆和眼影霜樣本,包括「MAKE UP FOR EVER」(#7)、「ADDICTION」(#8)、「TONYMOLY」(#9)、「SISTER ANN」(#10)、「THREE」(#14)、「Charlotte Tilbury」(#15)和「DECORTÉ」(#17)。這7款樣本均檢出D5,含量由0.45%至13%;當中#9和#10同時檢出環己矽氧烷(cyclohexasiloxane,簡稱D6),含量分別為0.27%和0.49%。若以環矽氧烷化合物總量計,7款樣本檢出相關化合物的總量由0.45%至最高13.49%,而總量相對較高的樣本主要聲稱源自韓國和日本。若參考歐盟《REACH條例》將於2027年實施的新規定,7款樣本檢出的D5及/或D6濃度均高於0.1%,如果相關型號日後考慮供應歐盟地區市場,相信產品配方有需要作相應調整。
本會檢視相關樣本標籤所列以及其官方網頁所載的產品成分列表,發現D5列於5款樣本的成分列表中第1或第2位。惟於「MAKE UP FOR EVER」(#7)和「DECORTÉ」(#17)標籤所列的成分列表中,並沒有顯示添加了D5這種成分。而「TONYMOLY」(#9)和「SISTER ANN」(#10)與本會確認的資料則顯示,產品採用了D5作為成分,但並沒有添加D6。惟本會是次就上述4款樣本的檢測結果,與產品相關成分說明存有差異。
在樣本#17的成分列表中,位列首位的成分為環聚二甲基矽氧烷(cyclomethicone)。事實上,這種成分為多種環矽氧烷化合物的混合物(例如D5和D6等),故此,採用了這種成分的化妝品有機會檢出相關環矽氧烷化合物。至於#7的成分列表則未見到與D5相關的成分。
本會已向相關產品供應商反映是次檢測結果與標籤不完全相符的情況,期望有關廠商關注產品成分標示或說明的準確度,亦應留意其所用成分的純度,並盡量降低當中雜質的含量。另檢討是否繼續使用相關成分或配方。
個別樣本以環戊矽氧烷(cyclopentasiloxane,簡稱D5)作為配方中的重要成分。
環聚二甲基矽氧烷(cyclomethicone)為多種環矽氧烷化合物的混合物,故此使用了這種成分的化妝品有機會檢出D5。
就駐留類化妝品中環矽氧烷化合物的濃度目前未設限量的情況下,考慮到這些化合物可持續存在於環境中,具有生物累積性,而且D5更屬懷疑內分泌干擾物。為減低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建議消費者減少使用檢出相關化合物的化妝品。
環矽氧烷化合物提供絲滑好塗抹感覺並形成薄膜
但有污染環境疑慮
環矽氧烷化合物可以作為皮膚調理劑、潤膚劑、保濕劑或溶劑等。在化妝品中使用D5及D6,可以提供順滑和輕盈的觸感,令色素及其他成分可以輕易地均勻分布在皮膚上。丹麥環境局於2021年的研究報告指出,在眼影產品中D5的含量可介乎3%至72%;而D6則由0.02%至12%不等。歐盟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SCCS)的意見書指出,D5可以作為揮發性賦形劑,一般會於產品塗搽在皮膚後4至12小時內揮發掉。美國CIR的資料顯示,消費者在使用含有D5的化妝品時,有機會透過皮膚接觸及/或經由呼吸吸入相關物質,但認為不會對健康構成重要危害。
D5和D6被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歸類為高度關注物質,具高度持久(persistent)和生物累積(bioaccumulative)的特性。該組織認為,消費者使用含相關物質的駐留類化妝品,最終會將這些物質釋放到環境中,而相關成分廣泛用於各類化妝品中更可能成為污染的主要源頭。有見及此,歐盟《REACH條例》於去年提出修訂,將對環矽氧烷化合物的限制,由原本只規管沖洗式化妝品,伸延至同時規管駐留類化妝品。自2027年6月6日起,新規定要求駐留類化妝品中D5或D6的濃度不可相等於或者超過0.1%(以重量計算)。
全部樣本沒有檢出PFAS物質
2023年英國有報道指出,當地數個知名化妝品品牌的眼影產品被發現含有俗稱為「永久化合物(forever chemicals)」的全氟烷基化合物(per-及polyfluoroalkyl substances,簡稱PFAS),而相關化合物的使用可令眼影的顏色和妝效更持久。及至2024年,法國一份研究報告就當地超過750件化妝品進行檢測,發現部分彩妝產品檢出1種或以上PFAS。
由於PFAS屬於高持久度的化學物質,可能於人體和環境中積累。長遠有機會削弱免疫系統、提高血液的膽固醇水平、增加患上部分癌症的機會,甚或影響生殖能力。各國已開始逐步取締PFAS成分於化妝品以及其他消費品的應用。有見及此,本會參考法國將於2026年1月1日起限制20種PFAS物質在化妝品中的應用,檢測各款眼影樣本是否含有該20種PFAS物質,包括PFBA、PFPeA、PFHxA、PFHpA、PFOA、PFNA、PFDA、PFUnDA、PFDoDA、PFTrDA、PFBS、PFPeS、PFHxS、PFHpS、PFOS、PFNS、PFDS、PFUnDS、PFDoDS和PFTrDS。結果顯示,各樣本均沒有檢出上述PFAS物質,表現令人滿意。
部分樣本標籤資料亟待改善
10款樣本欠中文/英文成分列表
10款標示源自日本或韓國的樣本,包括「excel」(#1)、「TONYMOLY」(#9)、「SISTER ANN」(#10)、「FASIO」(#13)、「THREE」(#14)、「CANMAKE」(#21)、「Visée」(#22)、「Fujiko」(#23)、「SUQQU」(#24)和「ettusais」(#25)只以日文標示其成分列表,甚或完全沒有成分標示,產品成分資料的說明亟待改善。
按產品標示的成分列表,以及與廠商確認的成分資料,本會發現儘管「DECORTÉ」(#17)的成分列表顯示產品含有香茅醇(citronellol)、香葉醇(geraniol)、檸檬烯(limonene)和芳樟醇(linalool)等4種香料致敏物質,惟檢測中未有檢出相關香料致敏物質,有機會因為相關香料物質含量低於檢測限值水平有關。消費者仍須留意,上述香料物質有機會經過氧化反應而衍生出致敏性較高的物質。此外,其餘24款樣本亦沒有檢出任何香料致敏物質,表現令人滿意。為安全起見,對香料容易有過敏反應人士,建議避免選用標示含有香料(parfum/fragrance)及香料致敏物質的化妝品。
另一方面,本會檢視成分資料時發現,樣本#17、#21和#25的成分列表顯示產品含有乙醇(ethanol)或酒精(alcohol)。本會提醒,酒精濃度較高的化妝品或皮膚護理用品,未必適合供乾性膚質人士或於較幼嫩的皮膚範圍頻密使用。對酒精較易出現皮膚不適反應人士,在使用相關產品後,應特別留意皮膚狀況,如出現泛紅或乾燥情況,建議停用相關產品。
逾3成欠說明使用期
開封後使用期差異大
樣本中,只有「SISTER ANN」(#10)同時標示有效限期(expiry date)和開封後使用期(period after opening,簡稱PAO),使用期的說明較清晰和全面。13款有說明產品開封後使用期的樣本中,標示的使用期由6個月至18個月不等,差距很大。
與此同時,9款樣本包括#5、#7、#8、#12、#13、#22、#23、#24和#25既沒有標示有效期限,亦沒有說明開封後使用期。
消費者應當特別留意眼部化妝品的有效期限和開封後使用期,避免用上過期產品。
綜合本會2012年以及是次研究所得,均發現市場上若干比例的眼影產品欠適當標示成分列表和使用期限,情況似乎未有顯著改善。考慮到適當標示成分資料可以協助消費者作適當和知情的選擇;而清晰和全面的使用期限說明則可確保消費者不會買到或用上過期化妝品。本會期望有關當局參考內地和歐盟等地就化妝品的標籤規定,就產品成分和有效期限等重要資料設規範。另呼籲各產品供應商及早作出相應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