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处所向顾客提供声称能预防多种癌症的疫苗「Wilms' tumour 1」(「WT1」),卫生署今日(九月二日)联同警方再度突击搜查全港多间处所,并在其中两间处所暂时检获超过50支未经注册注射药剂制品。行动中暂时有两人因涉嫌非法管有未经注册药物及第1部毒药被拘捕。卫生署会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以保障公众安全。
卫生署规管事务总监封萤医生表示:「『WT1』疫苗并非香港注册药剂制品,任何人不得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任何广告声称可提供该疫苗作防癌用途均属误导并涉嫌诈骗。卫生署接获举报后,多次巡查怀疑涉事的『亚太医疗中心』和其他在社交媒体上宣称有提供该疫苗的公司及相关机构。卫生署今日联同警方再度搜查合共十多个处所,暂时检获超过50支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有关人员涉嫌非法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及第1部毒药,干犯《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下的罪行。行动中,暂时有一男一女涉嫌非法管有未经注册药物及第1部毒药被拘捕。卫生署同时追查源头,到怀疑向有关机构供应『WT1』试剂的公司调查,并已通报香港海关,跟进个案可能涉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非法进口香港。」
封萤医生强调:「卫生署会继续联同相关部门密切监察和搜集情报,深入调查并堵截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的违法行为。署方会针对违法行为果断采取执法行动,绝不容许不法之徒滥用专业权威并假借防癌、治癌之名行骗,损害公众健康。」
此外,卫生署会去信全港医生及私营医疗机构,提醒其必须遵守香港法例,绝不能为病人注射非法药剂制品。因应有注册医生及护士涉嫌向顾客提供「WT1」疫苗,卫生署已把有关个案转介至香港医务委员会及香港护士管理局跟进。
广告方面,卫生署发现涉案机构的广告内容涉嫌违反《不良广告(医药)条例》(第231章)的规定,早前已根据既定的程序及机制向有关公司发出警告信,并要求移走或删除相关广告的内容。若发现相关广告仍未删除,卫生署将向发布相关广告的机构提出检控。署方亦已就有关广告于内地社交媒体发布一事,通报内地相关执法单位跟进。公众如发现相关广告,可向卫生署举报。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凡符合「药剂制品」定义的产品,必须符合有关的安全、效能和素质方面的标准,并获得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批准注册,方可在香港销售。先进疗法制品涵盖基因疗法制品、体细胞疗法制品及组织工程制品,受《药剂业及毒药条例》规管为药剂制品。任何人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药剂制品的进口及出口受《进出口条例》(第60章)规管。任何人没有相关许可证下进口或出口药剂制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则为罚款500,000元及监禁两年。
卫生署暂时未有接获市民因为注射报称为「WT1」疫苗后不适的报告。封萤医生提醒市民,如对预防或治疗疾病(包括癌症)有疑问,应先谘询注册医生,由医生按个人健康状况及最新医学证据提供专业建议,切勿轻信未经证实的医疗声称,保障自身健康。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9/02/P2026090200865.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