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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呼吁市民勿购买或服用含未标示受监管成分的产品

  • 2017.03.23

卫生署今日(三月二十三日)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服用一款名为「TONIK TUAN HAJI 1921」的产品,因该产品被发现含有未标示的第1部毒药。

署方根据情报购得上述产品样本化验。政府化验所的检验结果显示,该样本含有第1部毒药「地塞米松」。卫生署正继续调查。

卫生署发言人说:「『地塞米松』属类固醇,有圆脸、高血压、高血糖、肌肉萎缩、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甚至是骨质疏松等副作用。含有『地塞米松』的产品属处方药物,须在医生指示下使用。」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非法售卖或管有第1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发言人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成分不明或可疑的产品,亦不应使用来历不明的产品。已购买并服用上述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寻求医护人员的意见。」

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856室卫生署药物办室销毁。

卫生署今日(三月二十三日)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服用含未标示第1部毒药的「TONIK TUAN HAJI 1921」。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703/23/P20170323005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