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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食物制造厂被罚暂停营业十四天

  • 2015.08.22

元朗一食物制造厂经营者因非法扩展营业范围,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十四天。

店铺名为「六记」,位于屏会街19号幸福楼第一期地下6号铺,由今日(八月二十二日)至九月四日须暂停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说:「有关店铺经营者因非法扩展营业范围,今年七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九千元。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持牌人三十分,店铺因此须停牌十四天。」

有关持牌人去年一月及六月分别因未获准许而对批准的图则所指明的项目作出更改及非法扩展营业范围,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二千四百元,因而被记下十五分,店铺去年八月被暂时吊销牌照七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必须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持牌食物业处所须在处所入口附近显眼处展示已领有牌照的告示,以资识别。此外,市民亦可浏览食环署网页(http://www.fehd.gov.hk/sc_chi/licensing/index.html)查阅持牌食物业处所名单。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508/22/P2015082108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