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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
  • 557期

买电动车争议多
一、二手车主要留神

买电动车争议多
一、二手车主要留神

为降低废气排放,改善空气质素,香港政府近年致力推广电动车,「一换一」电动车首次登记税宽减计划,加上燃油价格高企,一众车主临届换车时自然考虑转用电动车。然而,本会接获不少消费者反映购买电动车时遇到的消费纠纷,包括零件短缺、交车期有误、车价变动等。在二手市场,亦有消费者因条款细节不符而引起争议。

个案分享

杜先生于2022年2月向A公司预订电动车,车价约$610,000,杜先生缴付$61,000作订金。四个月后杜先生收到坊间流传的消息,指电动车原有标准配置中的辅助泊车功能,因晶片短缺而需删除。杜先生因没有收到A公司任何通知,便主动向公司查询。A公司承认消息属实,并表示会向受影响客户提供补偿,但当时尚未有方案详情;另一方面,客户亦可选择退订及取消交易。

 

杜先生并不希望电动车缺少辅助泊车功能,因此向A公司表示愿意等待晶片,然而A公司却指晶片至2022年年底仍然缺货,且没有明确货期,建议杜生可考虑先取消订单,待晶片恢复供应才再订购,但届时电动车可能会加价。杜先生不接受A公司的建议,亦不想取消交易,因而向本会求助。

本会跟进

A公司回复本会会提供三个方案:方案一为删除辅助泊车功能,公司另外安排将车内装饰架材质升级,及赠送品牌纪念车头标饰,两者合共价值约$18,000;方案二是延迟订单的生产期以等待晶片,但目前并无晶片货期,客户亦需承担车价的变动;方案三是取消订单及退回订金。杜先生不接受述任何方案,本会遂再次与A公司磋商,反映杜先生订购时,电动车的产品陈述中包括这项辅助泊车功能,理应尽力满足消费者的期望,并促请A公司再考虑解决方案。惟A公司坚持决定,杜先生最终选择接受方案一,个案得以解决。

关小姐于2022年3月向B公司购买电动车,车价约$380,000,缴付订金$32,000,落单时已表明要2023年制造的车,并于2023年收车,此安排亦获B公司职员再三确认。及至2022年9月,关小姐突然收到B公司有关交车安排之通知,并要求关小姐于7天内回复,否则可能会视作取消订单,订金将不获退回。

 

关小姐拒绝交车安排,并要求B公司按原有协定于2023年交车,但B公司却表示最迟只能延至2022年第四季交车,电动车的生产年份是2022年,如关小姐要2023年生产的电动车,车价将会提升约$70,000,而车辆首次登税亦会因而增加约$38,000,关小姐不满B公司违反当初承诺,遂向本会作出投诉。

本会跟进

B公司回复本会,并提出四个方案以供关小姐选择。方案一是取消订单及退回订金;方案二是于2023年出车,车价及首次登记税不变,但电动车会取消原订单中包含的「自动辅助驾驶」功能,亦会由原订单的「全轮驱动」变更为「后轮驱动」;方案三同为2023年交车,电动车配置及车价维持不变,但增加的车辆首次登记税费用需由关小姐承担;方案四则是电动车一切配置及首次登记税不变,但会于2022年交车。关小姐最终选择方案三,并愿意承担可能增加的首次登记税。

霍先生于2022月8月透过C公司购买一辆二手电动车,车龄5年,车价约$310,000,C公司承诺电动车可享由电动车厂商提供的永久免费充电服务,并于合约标明,如未能享用此服务可安排全额退款。霍先生于取车后向电动车厂商开立帐户,登记时发现车辆未能享有永久免费充电服务,厂商职员告知此免费充电服务只提供予一手车主,不可转移,霍先生遂向C公司作出反映。

 

C公司了解事件后,表示9月会有另一辆同型号及同年份的二手电动车,该车可享永久免费充电服务,向霍先生建议届时为其更换车辆,霍先生接受建议。然而,及至9月份,C公司向霍先生表示没有另一辆车可作更换,亦拒绝退款,霍先生认为C公司违反合约,所以向本会作出投诉。

本会跟进

C公司向本会表示于接收此电动车时,一手车主确认车辆可享永久免费充电服务,因此C公司以为此服务可跟随车辆过户至霍先生,C公司强调不是存心欺骗霍先生,亦愿意就事件引致霍先生的损失作出磋商及让步。最后经本会调停后,C公司愿意退款$15,000,以作为霍先生未来充电费用的补贴,霍先生亦接受了此方案,个案得以解决。

 

  • 税务优惠:提高「一换一」计划下电动私家车首次登记税宽减上限至$287,500
  • 充电网络:鼓励及资助增设私人设施,计划2025年全港私人充电设施不少于150,000个,公共充电设施不少于5000个
  • 维修服务:推动电动车供应商与本地院校合作,推出维修培训课程
  • 电池回收:争取在未来几年立法推行生产者责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