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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防「免費」及「試用」手機應用程式收費 詳閱附帶條款免招損失

  • 2020.02.17

手機應用程式種類繁多,功能涵蓋生活的不同需要,加上安裝方便,已經成為日常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從消費者委員會接獲的投訴發現,有應用程式雖標示免費下載,但會即時自動授權以收費方式訂閱程式及扣費;有應用程式會自動訂閱「月付年度計劃」,若試用期完結後才取消,便須支付違約罰款;也有應用程式未能透過直接刪除而終止訂閱,待收到下期電話賬單方知已支付訂閱費用,卻因逾期申請退款而不獲受理。

消委會提醒,須提防部分應用程式以「免費」作招徠。下載前,消費者必須細閱相關的收費或取消條款、瞭解會否衍生其他收費,以至一旦試用期過後,會否自動扣除款項等。此外,消費者宜提升對手機內保安設定的認識,啟用「購買前詢問」或每次購買時輸入密碼等二次確認設定,甚至可關閉程式內的購買功能,以保障自身權益;消委會同時敦促程式開發商,須提高資訊透明度,包括清晰列出免費試用的屆滿日期、往後的收費詳情,以及取消訂閱的正確步驟;並於試用期完結前主動向消費者發出訂閱收費提示,避免交易爭議。

個案一:刪除應用程式卻未能終止訂閱  電訊商代收費用但不受理交易爭議

投訴人透過A程式銷售平台下載文書應用程式,享7天免費試用,但在試用期完結前已於手機上刪除該程式。投訴人其後發現電話賬單收取了$238的程式訂閱費用。電訊公司職員解釋,登記上台時默許設定由電訊商代收取應用程式費用,強調只是按購買紀錄代收款項,如有爭議,投訴人須直接聯絡應用程式銷售平台或相關開發商。隨後,投訴人向A程式銷售平台要求退款無果,於是向消委會求助。

根據A程式銷售平台的政策訂明,退款申請必須於購買日起計48小時內提出。投訴人最終未能取回款項,但電訊公司已協助他取消訂閱該程式,不會再衍生額外費用。

個案二:健身應用程式免費下載  輸入資料後即自動扣款

投訴人通過在線影片平台的廣告,透過B程式銷售平台免費下載健身應用程式。投訴人先按指示選擇運動目標,再輸入身高、體重及運動習慣等資料,並以指模確認後,隨即接獲$938的交易短訊通知。B程式銷售平台後來回覆該筆款項為健身程式的年度訂閱費用。

投訴人不滿尚未試用健身程式便被扣費,同時程式上的功能不外是制定健身計劃、定時提醒用戶步行、跑步及飲水等基本功能。投訴人亦發現程式的用戶評價一律欠佳,故要求相關平台跟進。

B程式銷售平台其後同意作出一次性特別安排,退回全額$938,但提醒投訴人為避免額外費用,須自行於手機內取消應用程式的訂閱服務。

個案三:訂閱頁面收費計劃細則不清晰  取消訂閱須支付違約罰款

C公司的設計軟件程式提供免費試用,投訴人覺得合適,於是輸入電郵登記,隨即轉至信用卡付款頁面,並顯示「首7天免費體驗,試用期後$158/月」,投訴人明白試用期後的收費,輸入資料完成安裝。7天後,投訴人接獲C公司電郵收費單據,信用卡已自動支付$158,投訴人於是取消訂閱程式,但卻收到C公司通知要求額外收取違約罰款。

投訴人以為該程式按月收費,可隨時取消,於是重覆當日登記的步驟,才發現收費頁面原來有一欄訂閱選項,開啟後方顯示3個收費計劃,包括:「月付年度計劃$158/月」、「預付年度計劃$1,776/年」,以及「月繳計劃$248/月」,而系統預設為「月付年度計劃」。投訴人認為C公司的寫法欠清晰,容易令人誤會,除應該列明$158X12個月外,亦應展示所有收費選項以供選擇。投訴人表示,理解試用期後取消,需要扣取一個月月費,但不滿被安排自動訂閱年度計劃。在消委會協助下,個案得以解決,投訴人不需繳付違約罰款。

消費者安裝應用程式及取消其訂閱服務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安裝前,詳細閱覽應用程式的介紹及其他用戶的評價,留意有關試用期限、收費條款、自動訂閱及取消政策等資訊;

-謹慎審視應用程式要求獲得手機通訊錄、相片/媒體、位置等資料的存取權限,倘若程式要求以人面識別、指模等確認步驟,更要格外留神,有機會因而授權程式利用儲存於手機內的信用卡資料作交易;

-不時查看應用程式銷售平台內「訂閱項目」及「購買紀錄」的欄位,以及每一期電話賬單及信用卡月結單,一旦發現不明的收費,應盡快聯絡相應的程式銷售平台或程式開發商;

-單方面刪除手機內的應用程式並不能終止訂閱程式,取消程式服務應按程式的指示進行,尤其設有試用期限的程式,更需於指定時間內提出取消,才可徹底停止程式及其預設的訂閱指示;

-兒童及長者未必善於操作手機,親友們應予以協助,調校手機設定,以防誤用收費程式而衍生不必要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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