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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防上門推銷濾水器陷阱 輕信產品聲稱或招金錢健康雙失

  • 2018.10.15

近年的鉛水事件牽起全城風波,令不少消費者對濾水器,或聲稱能淨化水質、改善健康的產品趨之若鶩。不過消費者委員會接獲多宗涉及銷售水機或濾水器的投訴,懷疑有不法商戶,抓住消費者要求能喝一口「淨水」心切的心理,以失實陳述或誤導手法銷售產品,消費者須提高警覺。

不良銷售員往往託詞測試住所水質,使住戶放下戒心,讓他們進入屋內,繼而以誇張失實的手法和說詞,誘使消費者購買。消委會提醒消費者政府從未指派或授權商業機構向市民推銷相關產品,如對家中水質存疑,可先向大廈或屋苑管理處瞭解,如有需要亦可向水務署作進一步查詢。近年,部份產品吹捧鹼性水或酸性水具備治療或預防疾病的神奇功效,消費者更需格外小心。消費者應先向醫生等專業人士求證,才決定是否購買,以免損失金錢之餘,更可能損害身體健康。

消委會敦促商號,必須向消費者提供清晰無誤的銷售訊息,若誇大產品功效,或者遺漏、或含糊交代重要資料,以致誤導消費者,有機會觸犯《商品說明條例》。

個案一:產品實際用途及價錢交代不清

投訴人接獲A公司來電介紹免費驗水計劃,誤以為是政府安排的屋邨驗水服務,於是預約驗水日期。A公司職員抵達後,即場進行「水質實驗」,聲稱投訴人家中自來水含氯氣,長期飲用會影響健康,並趁勢推銷水機,更指有客戶安裝後,洗髮時不加護髮素亦可令髮質柔順。

投訴人因擔心家人健康,最終答應購買,職員當晚將一部小型水機安裝在浴室。投訴人此時才驚覺,購買的水機原來只適用於淋浴,並非用於廚房,質問下職員不作回應便匆匆離去。投訴人兒子其後翻查產品單張,發現產品雖聲稱可淨化游離殘留氯氣,但列明不宜淋浴以外用途,售價$9,900,並簽署了24個月分期付款的申請文件。

投訴人表示簽名時並不清楚價錢,職員一時說月供$200,一時說$400,莫衷一是,同時對方一直以「水機」字眼推銷,並沒有清楚交代產品的實際用途及價錢,有誤導之嫌,遂向海關舉報,並尋求消委會協助討回費用。消委會聯絡A公司嘗試調停,但對方堅持銷售過程曾提及有客戶以產品洗頭後改善髮質,聲稱沒有誤導,並拒絕退款。消委會其後建議投訴人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

個案二:電解水的健康功效成疑

投訴人早年於B公司購買空氣淨化機,當B公司職員上門檢查空氣淨化機時,同時向投訴人推介價值$33,000的電解水機,聲稱電解水的酸鹼值為pH 8.5-9.5,可洗清蔬果上的殘餘農藥,甚至不用煮沸,可每天直接飲用。投訴人考慮到家中幼兒的健康,加上職員說產品取得日本安全認證,於是決定購買。然而,轉飲電解水兩天後,家中成員均出現持續肚瀉及頭痛等症狀。

投訴人諮詢醫生意見,對方不建議長期飲用鹼性水,更指幼兒於發育階段,不適宜飲用。投訴人向B公司投訴,質疑職員指電解水可每天飲用並不正確,要求退款但遭拒絕,遂向消委會求助。消委會去信B公司後,獲書面回覆,表示與投訴人達成共識,已安排上門回收電解水機,相關款項已用作更換其他產品,投訴人亦接納有關安排。

個案三:誤導投訴人安裝濾水器與政府有關

C公司職員上門時,向投訴人自稱是食水計劃主任,正為基層家庭及長者提供安裝濾水器優惠,言談間又提及「房屋署」,投訴人不虞有詐,以為該服務是政府資助。職員指投訴人家中的飲用水有鐵質及異味,推介一款價值$2,000的濾水器,聲稱享有10年保養,並可每年免費上門更換濾芯。職員又指投訴人父親可享長者優惠價$1,700。投訴人付款安裝後,在網上看到不少關於上門推銷濾水器的報道,懷疑受騙,要求C公司收回濾水器並退款,但遭拒絕,遂向消委會求助。

消委會按單據上公司地址寄出的信件被退回,於是致電C公司,職員答應直接與投訴人聯絡。C公司扣除了$300拆卸費後,退回$1,400,投訴人不再追究。

消費者如遇到上門推銷,應注意以下事項:

- 切勿隨意讓銷售員登門入屋推銷產品,消費者可能不好意思要求銷售員離去,而容許他進行冗長的推銷,容易因不善推搪而購買不合適的產品;

- 如對推銷員作出的商品描述及/或優惠承諾有疑惑,可要求書面確認,甚至錄音留證;

- 不要盡信銷售員的吹噓及口頭承諾,應要求將承諾紀錄在單據上;

- 留意單據上是否已列明店舖全名及地址、貨品價格、購買日期、品牌名稱及產品型號、售後服務詳情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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