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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到付款」成不良銷售手法新趨勢 防網店失聯追討無門

  • 2018.03.15
不少有網購的消費者,都認為「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貨到付款」方式,比先付款後收貨更安全。然而,消費者委員會於2017年接獲89宗投訴個案,發現有不良商戶覷準消費者心理,標榜「貨到付款」,透過派遞公司代收款項,讓消費者放下戒心選購產品,到收貨付款後才發現貨不對辦。消委會呼籲消費者提高警覺,並促請當局加強執法,打擊不良營商行為。
 
消委會指部分涉及投訴的網上店舖,網頁上往往未有提供真實姓名、營商地址或聯絡電話,一旦發生爭議,消費者難以聯絡賣家,即使向派遞員投訴及要求退款,派遞公司也會以事件屬消費者與委託送件人士之間的糾紛為由,拒絕退款,令消費者陷入追究無門的困境。
 
個案一: 誤信失實網站,賣方不知所踪
 
投訴人經社交平台連結至一個時裝網頁,以貨到付款方式訂購一件聲稱是某英國品牌的外套。送貨當天,投訴人支付現金$429予派遞員,打開包裹後發現是一件韓國牌子的同顏色外套。投訴人其後多次透過電郵與賣方交涉。起初賣方答應退回四成費用,後來卻不了了之。
 
消委會接獲個案後曾向賣方發出電郵亦無果,其後致電由投訴人提供的一個聯絡電話號碼,接聽的人士卻聲稱是一間運輸公司的員工,並不知道交易詳情,其後再次致電卻無人接聽,投訴人遂自行向海關舉報。
 
個案二:派遞員堅持先收款後驗貨 發現貨不對辦卻追討無門
 
投訴人在社交平台網店看到一個心儀牌子的背囊,原價$900,以「買一送一」促銷,僅$469便可購得2個,網頁還列明消費者可以無條件退貨。投訴人訂購一星期後,派遞公司便送貨上門。投訴人要求先驗貨才付款,但遭送貨員拒絕。投訴人無奈付款,拆開包裝後才發現貨不對辦,只是兩個不知名品牌的背囊,而且尺寸非常細少。儘管投訴人拒收貨品,送貨員堅持對方已簽收,拒絕退貨。投訴人事後發現,賣方網頁已經失效,連唯一的電郵地址,亦未能與賣方聯絡,最終難以追究。
 
消委會亦嘗試以電郵聯絡賣方,同樣沒有回音,遂建議投訴人徵詢法律意見,並考慮向執法部門舉報。
 
個案三:網址與聯絡電郵有異  送貨單欠完整寄件人資訊
 
投訴人經社交平台連結至一個銷售休閒運動鞋的網頁,以貨到付款方式訂了一雙$490的鞋子。收貨付款後,投訴人發現,鞋子的左右腳尺碼不一,質素亦欠理想,便發電郵投訴。賣家回覆稱會委托派遞公司處理退款,同時建議投訴人先辦理退件,稍後會有專人上門退款。投訴人按賣家建議辦理退件,並另行支付退件運費($58)。投訴人其後向派遞公司追問退款安排,對方只確定經已退件,但重申不負責退款事宜。
 
其後,投訴人查看送貨單,發現寄件人欄目上只有幾個英文字母,而寄件地址則是貨櫃碼頭,難以根據這些資料聯絡經營網頁的負責人。消委會在投訴人同意下,將個案轉介海關跟進。
 
鑑於網購投訴個案有日益上升的趨勢,而且手法多變,消費者網購時須注意以下各點:
  • 選擇有信譽,網頁列有詳細營業地址及聯絡資料的商號,並謹慎查證資料的真確性;
  • 瞭解付款方法、送貨方式,以及退款、退貨等機制﹔
  • 對只提供直接匯款至個人賬戶,或貨到付款的網店,應加倍小心﹔
  • 保留交易記錄,包括聊天訊息、商品規格、型號、功能和價格、交易訂單等截圖作憑證;
  • 部分信用卡設有退款申索機制,萬一貨不對辦,可嘗試申請;
  • 理性消費,不要被網店的減價促銷或優惠折扣所迷惑;
  • 對於價格過分低廉的貨品要提高警覺,勿貪少失大;
  • 如懷疑有商號出售假冒或失實貨品,或遺漏消費者在作有根據的購買決定時所需要的資料,可以向香港海關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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