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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全保」收費相差可逾倍 小心比較「墊底費」和額外保障

  • 2017.07.17

香港去年發生超過2.5萬宗交通意外,當中約三分之一涉及私家車,車主除可按法例規定購買「第三者傷亡保險」,亦可選購兼提供第三者財物損失及受保汽車損毀保障的「綜合汽車保險」(全保),確保一旦發生事故,無論車主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都得到保障;然而消費者委員會的調查發現,市面上汽車「全保」的保費相差可超過1倍,不同渠道購買的保費也不同和各保障計劃更設不同類別及金額的「墊底費」,消費者必須小心比較。

消委會去信24間提供私家車綜合汽車保險的保險公司查詢,最終收到7間公司回覆共10個計劃。另有5間表明不參加及12間未有回覆,部分未回覆及不參與的保險公司在官方網站有提供較詳盡產品資料,消委會收集了當中7間(共7個計劃)一併比較。

汽車「全保」的保費高低取決於多項不同因素,例如汽車的牌子、型號、市值,駕駛者的年齡、駕駛經驗等。消委會更發現,直接向保險公司購買、於網上銷售平台或經保險中介人購買,所獲得的保費報價都未必相同。

消委會模擬不同年齡、職業、駕駛年數及車款,分別到各保險公司的網上平台取得「全保」的即時報價。結果發現同一名駕駛者與同款汽車在不同保險公司所獲的報價的差異頗大,最多可相差接近1.4倍。而其中一款汽車的「盜竊損毀」的「墊底費」,最低和最高分別為$1,000及$34,993相差達33倍。

除了保費外,消費者亦需留意保險計劃中名目繁多的「墊底費」及各樣條款,一般常見的「墊底費」項目包括盜竊損毀、停泊損毀、第三者財物損失等。

調查又發現,一般保險公司的網上平台,不會為25歲以下或駕駛年數少於2年的駕駛者作即時報價,他們需要直接聯絡保險公司銷售人員處理。大部分保險公司都會為這類駕駛經驗較淺的司機設額外的「墊底費」。

保額方面,法例規定第三者傷亡最低保障額為$1億,至於第三者財物損毀保障,17個計劃分別設$200萬至$500萬為上限。

不同計劃亦會提供各式的額外保障,但消費者須留意條款及限制,例如大部分計劃都會提供「新換舊」的賠償,當受保汽車被盜或完全損毀,保險公司會以同款新車作賠償,不過不同保險公司通常會附加嚴格限制,例如受保人必須是首名登記車主、意外須在汽車首次登記12個月內發生,而受保汽車的牌子及型號必須在港有售,即水貨車便有機會不獲此保障。其餘保障還包括前擋風玻璃賠償、24小時緊急維修及拖車等,但保額及限制各有不同,消費者應按自己的需要選擇。

本港去年底曾發生「假車保」騙案,有騙徒假冒保險中介人,偽造汽車保險保單,騙取多達數百人的保費。消委會提醒車主應小心選擇保險中介人,或可直接向保險公司投保,並透過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IARB)、香港保險顧問聯會(CIB)及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PIBA)的會員登記册,核實對方身份。收到保單資料及文件後,亦應透過保險公司提供的網上賬戶查詢系統或電話熱線核實保單真偽,以及核對各種資料是否正確及齊全。

消委會提醒車主購買汽車「全保」時,不應只著眼保費及從單一渠道來選購保險產品,應通過不同渠道,例如經保險公司網上平台、直接聯絡保險公司銷售熱線,或經由保險中介人等,索取報價及相關保單條款,詳細比較各保單的保障範圍、不保事項、相關保費等細節,選擇最符合自己需要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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