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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款嬰孩手推車設計未符標準 安全鎖及車身結構有待改善

  • 2016.08.15

 

嬰孩手推車可說是初生嬰兒至幼童出外時的「代步工具」,為人父母在選購時除了要留意手推車是否能為子女提供舒適及安全的保護外,亦需留心使用和操控的方便程度。消費者委員會聯同國際消費者研究及試驗組織 (ICRT),測試21款售價由港幣1,590 至18,898的嬰孩手推車,除測試嬰孩手推車樣本的安全程度,也從用家角度分析使用時是否方便,當中包括14款組合嬰孩車、5款嬰孩手推車及2款雙人手推車。

根據香港的《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嬰孩手推車只要符合歐洲標準(BS EN 1888:2012)、美國材料及試驗學會標準(ASTM F833-13b),或澳洲/新西蘭聯合標準(AS/NZS 2088:2013)便可在本港銷售。是次測試的所有樣本於安全表現方面均以歐洲標準進行。

在21款樣本中,3款在性能或設計上未符歐洲標準的要求,雖然不涉及重大問題,但亦可能導致嬰幼兒受傷,為人父母不容忽視。例如有1款樣本的太陽檔支架的交接間隙尺寸介乎5至12毫米,若幼童不慎把手指藏進間隙有可能被夾傷。同一樣本的附加安全鎖在車子張開後,未能自動重新上鎖。若主安全鎖意外鬆脫,而附加安全鎖未有自動上鎖,車子就有機會突然摺合,令嬰孩受傷。另外,該樣本經過72,000次不規則的路面測試後,放在傾斜12度的平面時翻倒,耐用程度有待改善。

另一個例子是有1款樣本的安全帶未能通過歐洲標準針對6個月以下嬰兒使用的安全帶測試和拉力測試,有機會因嬰孩在車上的活動而把安全帶扯開。此外,該款樣本的推手位置有尖邊和粗糙邊緣,使用者於推車時有機會被割傷。

由於其中2款樣本聲稱符合美國ASTM標準而非歐洲標準,須符合的要求有不同之處,因此消委會特別為該兩款樣本按ASTM標準進行額外測試,結果發現2款樣本的車架交接位有介乎5.33至9.53毫米的間隙,未能符合ASTM要求。其中1款用於防止嬰孩車突然摺合的安全鎖經5次強度測試後失效,設計有待改善。消委會已將以上測試結果轉交海關跟進。

產品的使用方便程度和能否平穩及舒適地在不同路況上推行,是衡量嬰孩手推車品質的重要因素。評審項目包括使用時的方便程度、手推車的人體工學及儲物籃設計。 是次測試發現其中一款樣本推行時不太舒適且較難操控,而且在各路況行駛時,車身搖晃且須較費力推車,整體表現不太理想。另有2款手推車在不平坦路面行駛時,車身搖晃,1 款則需較費力推車。

本港公共交通工具的通道一般較為狹窄,需攜帶手推車乘車的父母須留意,以巴士為例,一般都要求把嬰孩車先摺合才登車,加上並非所有路線的巴士都設有大型行李或嬰孩車停泊間,因此摺合方便、體積細小、重量輕巧的手推車,可方便使用者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在摺合設計方面,21款樣本中,有6款可單手摺車,適合需經常單獨帶嬰孩外出的家長使用。3款手推車的摺合設計操作繁複,收摺步驟較多。 至於2款雙人手推車分別重18及13.7公斤,車身較重及體積較大,較不方便用者攜帶乘搭公共交通工具。

若手推車的推手高度可作調校,便可避免因長時間使用推手太高或太低的手推車而使肩膀及腰不舒服。是次測試中,有3款樣本的推手不可調校高度。

不少使用者愛把購物袋或重物掛在嬰孩車的推手,容易使車身失去平衡,發生意外。因此置物空間足夠的儲物籃,有助使用者外出時便於擺放物品。是次測試中,有5款樣本的儲物籃容量較細且不夠深,及6款不方便使用者提取物件。

選購及使用嬰孩手推車的提示及安全建議:  在購物網站或在社交網絡平台購買嬰孩手推車,有可能出現貨品描述與實物不符的風險,或其結構不符相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在網上購買二手手推車時,要小心檢查及注意手推車結構的安全、部件是否齊全等; 切勿在樓梯或自動扶手梯上使用嬰孩手推車,應使用升降機;當手推車停留在傾斜的路面時,切記鎖上車輛鎖,並緊握推手; 避免將購物袋或其他重物掛在手推車上,以免手推車失重心而向後翻倒。

選購及使用嬰孩手推車的提示及安全建議:

  • 在購物網站或在社交網絡平台購買嬰孩手推車,有可能出現貨品描述與實物不符的風險,或其結構不符相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 在網上購買二手手推車時,要小心檢查及注意手推車結構的安全、部件是否齊全等;
  • 切勿在樓梯或自動扶手梯上使用嬰孩手推車,應使用升降機;當手推車停留在傾斜的路面時,切記鎖上車輛鎖,並緊握推手;
  • 避免將購物袋或其他重物掛在手推車上,以免手推車失重心而向後翻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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