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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規管含有氯己定的皮膚消毒產品

  • 2019.10.08

衞生署今日(十月八日)表示,因應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管理局)決定加強規管含有氯己定的皮膚消毒產品,署方已更新相關指引內容,修訂將於二○二○年七月八日起生效。

就近期有含有氯己定的皮膚消毒產品被發現受細菌污染,管理局經審視現行藥劑製品的定義,及參考海外對消毒產品的規管措施後,決定收緊對相關消毒產品的銷售規管。

在「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條例》)(第138章)將產品歸類為『藥劑製品』指引」下,氯己定相關內容已修訂如下:
 
含氯己定及用於人或動物皮膚的消毒產品均被歸類為藥劑製品(除另有說明外),或除非:
 
(i)該產品清楚用中文及英文標示為只作洗手用途(或同等標示);或
(ii)該氯己定是用作化妝產品的防腐劑或抗菌劑。
 
新規管正式生效後,符合上述定義含有氯己定的消毒產品必須向管理局註冊為藥劑製品,方可在本港巿場合法售賣。根據《條例》,銷售及管有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可被判罰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會就管理局最新規定發信通知業界及相關持份者。為了讓業界有充足時間準備以符合最新規定,管理局決定有關修訂將於九個月後, 即二○二○年七月八日起生效。
 
如欲了解最新規管措施及有關消毒產品的資訊,可瀏覽衞生署藥物辦公室網頁www.drugoffice.gov.hk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910/08/P20191008005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