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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政府當局對香港醫務委員會的組成的擬議修訂向立法會法案委員會發表的意見

  • 意見書
  • 2017.11.06

本會得悉政府當局對《2017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草案)下香港醫務委員會(醫委會)的組成擬議修訂,將衞生署及醫管局提名的席位各減一個,騰出的席位,由香港醫學專科學院(醫專)按照規例或程序由醫專院士提名並選出,而由醫專提名,行政長官委任的兩個席位則維持不變。由於醫專乃培訓專科醫生及促進醫學專科發展的法定組織,本會認為增加其代表席位,有望提昇醫委會對專科醫生規管的效能。

本會重申 (i) 醫委會處理投訴的效率須儘快提昇,使個案嚴重積壓的問題得以解決,並且讓投訴可從速、公平及有效地處理;(ii) 業外人士在醫委會的代表性須加強,讓病人及消費者的聲音直達醫委會,加強公眾與醫委會之間的溝通;以及歡迎延長非本地培訓醫生有限度註冊的期限,因為在若干程度上,這樣可吸引更多有經驗的非本地培訓醫生來港服務。本會認為草案可促進上述各項改善,希望這擬議修訂可進一步為立法進程清除障礙,讓草案早日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