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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關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的建議修訂諮詢文件提交予食物及衞生局、食物及環境衞生署及食物安全中心的意見

  • 意見書
  • 2017.09.05
  1. 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歡迎政府建議修訂,加強規管不同種類的食物內含金屬雜質的含量。消委會就有關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規例》)的建議修訂諮詢文件有以下意見。

取代現行「所有固體/液體食物」的通用食物類別,改為就個別食物/食物組別訂定最高含量

  1. 將現行「所有固體/液體食物」的通用食物類別,改為就個別食物/食物組別訂定最高含量,可針對於個別食物中已知的金屬污染物風險進行規管,不過對於《規例》中沒有訂明金屬污染物最高含量的食物/食物組別,消委會認為單靠食物安全中心進行風險評估未必能有效保障消費者的健康,建議在《規例》中加入「其他食物」的食物組別,將未能分類為個別食物/食物組別的食物例如蕎麥、藜麥、帆立貝裙邊等納入這個類別,並在這個類別之下繼續沿用現行的「所有固體/液體食物」的細分類別及最高含量,使業界有法可依之餘,消費者亦可受到法律的保障。

加強食物供應鏈的監管

  1. 由於香港大部分的食物從內地或外國入口,因此消委會認為食物供應鏈的每一個環節對食物衞生及安全包括進口、生產、加工、包裝、分銷及零售都同樣重要,建議食物安全中心進行恆常食物監察計劃時,增加在不同環節中抽檢食物,特別是未列入個別食物/食物組別組別的食物,以保障消費者的健康。

 

訂立較嚴謹金屬污染物標準

  1. 消委會支持《規例》的建議將最高含量由19個増至145個,並將當中90個最高含量收緊為較現行最高准許濃度嚴格,以及在原有7種金屬污染物之上再加入另外7種金屬污染物的最高含量。消委會亦支持增加對於礦泉水的安全規管及就對香港市民重要的食物/食物組別,並就食品法典委員會未有訂定相關最高含量的食物/食物組別訂定最高含量。
     
  2. 不過,消委會對於建議將6種金屬污染物的現行最高准許濃度規管放寬有所保留,並表示有憂慮。以食米為例,根據消委會2013年測試報告的結果,檢測了共44款白米及糙米樣本的鎘含量,當中只有3款樣本超標,其餘樣本都能符合現時較嚴格的標準。香港市民大多以食米為主要食糧,消費者及公眾就該3款超標樣本反映很多憂慮,從保障消費者的食物安全而言,最高含量的規管絕不能輕易放寬。自食米市場在2003年開放後,本港的食米來源地較以往變得多元化,未因現時較嚴格的標準而出現貿易壁壘。現時的規管一直沿用多年,對於消費者甚為重要,為使消費者得到最大的保障,消委會認為無必要將現時的標準降低。從競爭角度來看,亦沒有觀察到現時較嚴格的標準有損害市場的情況,進口食物的供應數量亦未有大減。若果放寬規管可以使香港減少貿易壁壘,政府有需要提供更多數據支持觀點。

更新食物描述和專門用語

  1. 消委會支持參考食品法典委員會可用的食物描述和專門用語,或其他司法管轄區的食物描述和專門用語,適當地更新《規例》中的食物描述和專門用語,方便香港與其他地區就食物安全的事宜上溝通及交換情報。

 

加入經乾燥、脫水或濃縮處理的食品及以多種配料製成的食品的最高含量

  1. 現時《規例》沒有說明最高准許濃度如何適用於經乾燥、脫水或濃縮處理的食品及以多種配料製成的食品,因此消委會支持在《規例》中加入相關最高含量的說明,這樣可較準確地評定相關食品的污染物含量,與國際的慣常做法相符。

寬限期

  1. 消委會明白須給予業界合理時間按需要改良其產品,如種植或飼養過程、生產加工等,以符合《規例》的新標準。
     
  2. 觀乎建議的相關檢測項目,外國早已有相關實行經驗和設備,本港私營檢測及化驗機構應有能力在短時間內因應建議的修訂提供所需的金屬污染物檢測服務。
     
  3. 香港是一個先進的城市,但本港的食安法例一直較其他國家/地區落後,有關建議應在寬限12-18個月後盡快實施,以確保消費者的健康得到更好的保障。

 

消費者委員會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