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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委員會就教科書價格及電子學習資源的發展呈交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的意見

  • 意見書
  • 2010.02.08

 

引言

1.        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樂於向教育事務委員會提交有關教科書價格及電子學習資源發展的意見。

教科書價格與購書費

2.        消委會每年均從兩方面監察教科書書價及購書費的變動:

- 與上一年同版書兩年間的售價比較,研究結果於7月發表;
- 按年級比較與上一年購書費的變動,研究結果一般於9月發表。

3.        據消委會2009年7月的研究結果,在過去十年(2000 至 2009年)間,2009年是唯一一年廣用教科書價的升幅比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的幅度為低(詳情見附圖一)。

4.        購書費方面,於2009年9月發表的研究報告顯示,小學09年平均購書費為$2,032,較有關的研究樣本在2008年所構成的平均購書費下降0.6%;中學(中一至中七)的平均購書費為$1,796,較有關的研究樣本在2008年所構成的平均購書費下降0.5%。

5.        學生的購書費用能夠保持平穩,有賴業界在金融海嘯後與家長共渡時艱,在教科書訂價上保持克制;學校在選書時亦將書價考慮在內,消委會對此表示歡迎。

6.        須提出的是,消委會留意到「中英文教出版事業協會」及「香港教育出版商會」在提交予教育事務委員會2009年12月14日會議的文件(立法會CB(2)479/09-10(07)號文件)曾引述消委會97-98年度及09-10年度中學生購書費用的調查結果,文件稱:「...97-98年度中學生購買課本的平均支出為HK$1,703,09-10年度平均支出則為HK1,796。在這十二年間學生購買課本的平均支出只增加了HK$93,增幅為5.46%,即每年平均增幅少於0.46%。」消委會須指出,所引用的數據並不支持所推算出的累積增幅,原因是被引述的兩個年度的調查結果的基數並不相同。

7.        自2006年開始,消委會的購書費用調查中「中學平均購書費」的欄目,由之前所涵蓋的中一至中五級轉為加入中六及中七級的數據(見消委會於《選擇》月刊2006年9月號發表的報告);由於中七級學生一般只須購買小量課本,平均購書費只須數百元,故中七級的數據會拉低中學整體平均購書費的金額,而商會引述的09-10年度購書費則正正包括了中六及中七級數據,若撇除此兩級,則中學(中一至中五)的平均購書費為$2,107。因此,如以同一基礎比較中一至中五的購書費變動,97-98年度與09-10年度間的十二年,中學學生的購書費實際增加了$404,升幅為23.7%。

8.        以同一期間而言,小學平均購書費的升幅更大。97-98年度小學平均購書費為$997,而09-10年度小學平均購書費則為$2,032,相差$1,035,升幅為103.8%。

9.        新高中學制的推行及學校考慮引入電子教學資源,對書價及學生購書費可能帶來影響,故消委會會繼續監察書價及購書費用來年的變動。

專責小組的建議

10.        教育局的課本及電子學習資源發展專責小組已於2009年10月發表研究報告。消委會總幹事亦為小組成員,代表課本的消費者(家長及學生)於小組內提供意見。
 

11.        其中一項小組的建議為將課本與教材及學材「分拆訂價」,消委會對此十分認同。過往課本搭送或搭賣教學材料的綑綁銷售手法,實際上是由消費者負擔了教材用者應付的費用,並不符合「用者自付」的原則;再者,有報導指搭送的學材使用率低,往往造成浪費。「分拆訂價」可鼓勵用者按需要購買合適的教材或學材,既減少浪費,亦可通過市場力量改進教材及學材素質。

12.        另一點備受關注的小組建議是把「三年不改版」的規則修訂為「五年不改版」。有意見認為加長改版的區隔時間會令課本不能適時反映社會的急速轉變,無法充分配合教學所須。但課本內容除以「改版」形式更新之外,亦可以「重印兼訂正」或以發放補充資料的形式進行較小量的修訂。利用「改版」以外的方法修訂課本,學生便可沿用課本的現行版本,可減輕家長的負擔。

13.        至於電子學習資源方面,消委會認為,仍有待業界積極提出有關電子資源的訂價方式、分擔費用及授權使用的模式等,方可令討論從多角度出發,得出的結果會更貼近社會的需要。

附圖一:廣用教科書[1]十年價格變動 ( 2000年至 2009年)

附圖一:廣用教科書[1]十年價格變動 ( 2000年至 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