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期間一般濕度較低,欠缺油脂分泌的足部皮膚容易出現乾燥及龜裂情況,消費者或會選用足部護理霜護理雙腳肌膚。消費者委員會挑選10款樣本進行保濕效能試驗和化學檢測,結果顯示全部樣本持續使用均有不錯的保濕效果。半數樣本在連續使用14日後,已可提升足部皮膚水分含量平均逾50%;連續使用28日後,4款樣本更可提升皮膚水分含量平均逾70%,保濕效果較突出;3款於使用14日後保濕效果相對遜色的樣本,持續使用至28日後亦能增加皮膚水分含量平均逾50%,反映只要持之以恆適當地使用足部護理霜,可改善皮膚乾燥問題。化學安全方面,全部樣本均沒有檢出歐盟《化妝品條例》禁用的2種香料物質,另有3款樣本檢出香料致敏物,濃度達到歐盟需要標示的水平,惟只有其中1款有標示於成分列表中。當中1款同時檢出游離甲醛,有機會令對甲醛過敏的人士出現過敏反應。消委會促請生產商檢視產品香料致敏物的含量,並在標籤上作適當標示,同時亦呼籲生產商改用更安全、不會釋出游離甲醛的防腐劑,加強對消費者的健康保障。
是次試驗涵蓋10款足部護理霜樣本,售價由約$50至$305,假設每次使用2克(或2毫升),每次費用則由$1.6至$4.1。消委會邀請了超過160位年齡介乎40至50歲的亞洲女性,各人連續28日早晚使用其中1款樣本,每次用量約為0.5克(直徑相等於港幣5毫子的分量)塗於其中一邊腳的腳踭和腳底等位置,隨後按摩30秒以促進吸收,並於兩個試驗階段包括第一個階段(使用14日後);和第二個階段(使用28日後)量度腳踭位置皮膚的水分含量,以評估使用樣本前後皮膚水分含量的改善幅度,另一邊足部範圍於整個試驗期間則不能塗搽任何護理用品,作為「空白對照」,每款樣本由最少15位女性試用。至於化學安全方面,消委會檢測各樣本中26種香料致敏物質的含量,以及可致敏防腐劑和游離甲醛的含量,同時亦檢視樣本的標籤資料。
全部樣本使用28日後提升皮膚水分逾50% 4款表現尤其突出
試驗分兩個階段進行保濕效能評估,在第一個試驗階段,即在使用14日後,5款樣本的保濕效能相對較為突出,試用者的皮膚水分含量平均提升了逾50%;較為遜色的3款亦能改善乾燥情況,試用者皮膚水分的含量平均提升了19.7%至31.8%不等。到了第二個試驗階段,即在使用28日後,全部樣本均提升皮膚水分含量逾50%,其中4款的保濕效果尤為突出,試用者的皮膚水分含量平均提升超過70%;相對遜色的3款亦能增加皮膚水分平均含量51.5%至59.1%。
整體而言,4樣本表現較為理想,既能於第一個試驗階段顯著提升腳踭皮膚的水分含量,平均改善幅度超過40%;及後於第二個試驗階段仍能進一步提升水分含量,改善幅度達70%以上,持續有效改善足部皮膚的乾燥情況。3款樣本雖然在第一個試驗階段的保濕效能表現相對遜色,惟於第二個試驗階段的效果亦算不錯,反映選用相關產品的消費者如持續使用,仍可以見到顯著改善。
1款樣本檢出游離甲醛 容易過敏人士應避免使用
足底皮膚若然嚴重乾燥,往往會有微細的傷口和裂紋,如果足部護理霜含有致敏物質,例如甲醛及香料致敏物,隨時增加刺激皮膚或引致過敏的機會。檢測結果顯示,有1款樣本檢出游離甲醛,檢出量為0.014%(140ppm),該樣本的成分列表顯示,產品配方添加了可釋出甲醛的咪唑烷基脲,此成分普遍用於化妝品中作為防腐劑。若按內地和歐盟現行的標示要求,化妝品成品中的甲醛濃度(以游離甲醛計)不超過0.05%(500ppm),毋須於產品標籤上作出「含甲醛」警示。然而,為加強保障對甲醛過敏的人士,歐盟《化妝品條例》將由今年7月31日起,規定如產品釋出的甲醛濃度超過0.001%(10ppm),便須標示「釋出甲醛」的警告字句。若按此新規定,該樣本日後便應於包裝上作相關標示。
為安全起見,對甲醛過敏人士、濕疹患者,以及皮膚有傷口人士,應避免選用含可釋出游離甲醛成分,或檢出游離甲醛的足部護理霜。消委會亦呼籲相關產品生產商改用安全性較高、不會釋出游離甲醛的防腐劑,加強對消費者的保障。
3款樣本檢出香料致敏物 只有1款有相關標示
全部樣本均沒有檢出歐盟《化妝品條例》禁用的2種香料物質。7款完全沒有檢出任何香料致敏物質,其餘3款則檢出芳樟醇及/或檸檬烯。若參考歐盟規定,該3款檢出的各種香料致敏物濃度(0.0098%至0.2%)已達到需要標示的水平(單一物質濃度超過0.001%),當中只有1款於成分列表中標示檢出的香料致敏物,另1款雖沒有於成分列表標示相關香料物質,但說明添加了薰衣草油,相信有機會是相關香料致敏物的來源,餘下1款只以日文列明成分。消委會促請生產商檢視產品香料致敏物的含量,以及在標籤上作出相關標示,協助消費者避免皮膚過敏的情況出現。
部分標籤資料有待改善 促廠商提高資訊透明度
產品標籤方面,3款樣本未有以中文或英文列出詳細成分資料,其中1款亦完全沒有標示生產期或使用期資料,廠商應積極改善,提升資料透明度。在有標示開封後使用期的樣本中,建議的使用期由12至24個月不等。消費者必須細閱標示,以免誤用過期產品,增加皮膚過敏或受感染的機會。
在挑選和使用足部護理霜時,可參考以下建議:
- 為呵護脆弱的足部肌膚,保濕效能理想、快見效,又不含致敏物質的足部護理霜十分重要。建議消費者購買產品時檢視產品是否含已知的致敏物,使用後亦要留意皮膚的狀況;
- 急需解決足部皮膚乾燥問題的話,可特別留意此試驗中樣本於第一階段的保濕效能表現;
- 若出現厚繭時,則建議使用含具溶解角質特性的足部護理霜產品,適當濃度的尿素、水楊酸,以及乳酸或乳酸鈉等果酸成分,均有去角質功效。去除腳繭可減低足底壓力約26%,糖尿病患者更應避免厚繭的形成,降低出現足部潰瘍的機會;
- 沒有起繭的皮膚或部位可考慮使用不具溶解角質特性的護理霜,含有尿素,或含特定濃度甘油及軟石蠟的產品均有紓緩乾燥皮膚的用途;
- 足部皮膚非常乾燥時,可考慮於晚間採用「雙層護理」方式進行護理,即是先塗抹潤膚霜來為皮膚補充水分,並於15分鐘後再薄塗鎖水護膚品。
- 避免於濕滑的地面上(例如浴室內)使用產品,建議洗澡或清潔足部皮膚後,用毛巾先印乾皮膚,最好坐下來才開始塗抹足部護理霜,隨後加以按摩促進皮膚吸收,並待足部皮膚乾爽後才走動,以免滑倒;
- 當皮膚乾燥情況略有改善,仍應該持之以恆繼續適當使用產品,避免痕癢、龜裂等問題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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