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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試網購雜貨 膠袋收費數量不符準則欠清晰 達致減塑目標 促增「免膠袋」選項和透明度

  • 2023.08.15

政府在2022年底實施優化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優化計劃),零售商須就每個向顧客提供沒有獲豁免收費的膠袋收取不少於$1(包括網上零售交易),並取消對盛載冰鮮或冷藏食品可免費取用膠袋的豁免。優化計劃實施至今逾半年,消費者委員會接獲不少消費者反映,指部分商戶及網購平台濫收膠袋費及派發過多膠袋。有見及此,消委會職員以一般消費者身分進行69次實試,於11間網店/網購平台購買不同種類的食品。結果發現過半數網店/網購平台均有收取膠袋費或包裝費,但部分商戶在釐定收費水平時有欠清晰,包括沒有列明收費金額、範圍與準則、如何計算膠袋用量等,亦沒有在訂購過程中向顧客提供「免膠袋」或「膠袋數量」的選項。另外,不同網店/網購平台收取的膠袋費,與提供的膠袋數量不一致,大致可歸納為4大問題,包括膠袋數量超出或少於收取的膠袋費;在沒有收費下提供膠袋;或收費後沒有提供膠袋;在不同時間訂購相同貨品時提供的膠袋數目及收費不同。消委會促請商戶及網購平台,盡可能採用簡約包裝,並提供免膠袋選項。另外,環保署亦應對網購雜貨服務,包括新鮮/冰鮮/冷藏肉類提供更清晰指引,以達致全城減塑的目標。

只有近3成準確收取膠袋費或包裝費

消委會職員今年6至7月初以一般消費者身分,先後於11間網店及網購平台(涉及12間商號)實試購買新鮮、冰鮮、冷藏或一般食品,當中包括連鎖超市與食品店的自家網店,以及與超市合作的第三方外賣平台。實試過程包括購買3組食品,分別只購買濕貨(新鮮、冰鮮或冷藏食品)、只購買乾貨(罐頭、杯麵及薯片),以及一併購買乾濕貨,同時包括上門派送及店取服務。

11間網店/網購平台之中,有6間均列明需收取膠袋費或包裝費,當中3間有列出相關收費金額或上限,另1間第三方平台只列出其中1間合作超市的膠袋費金額,而另1間合作超市的相關資料則欠奉,其餘2間則沒有事先列明收費金額,只在結帳時才實時顯示須收取的金額。在合共69次網購實試中,有37次(54%)均需收取膠袋費或包裝費,每次訂單收費介乎$1至$6,提供的膠袋數量由1個至8個不等。若以每個膠袋收取$1及不考慮可豁免的情況,點算實試中提供的淨膠袋數量,在37次有收取膠袋費/包裝費的實試中,有10次提供的膠袋數量與收取的相關費用相符;由於有3間網店/網購平台以包裝費為名,收費或涵蓋其他包裝物料,若撇除當中14次涉及其他包裝物料的實試,在餘下23次的相關實試中,有6次提供的膠袋數量與收費相符,另外有7次提供的膠袋數量少於實際收取的費用,有10次則是膠袋數量超出收取的費用。

問題一:膠袋數量超出或少於所收取的費用

實試中有10次,網店/網購平台所提供的膠袋數量,均超出實際收取的膠袋費/包裝費。撇除當中2次屬「優化計劃」下可豁免的情況(盛載沒有包裝的蔬果),仍有8次網店/網購平台分別提供2個至7個膠袋(包括保溫袋),超出收取的$1.5至$6膠袋費或包裝費。例如有超市將3款本身已經有完整密封包裝的濕貨,分別放於3個平口膠袋內,但只收取$2膠袋費;亦有外賣平台用2個膠袋雙重盛載所有貨品,卻只收取$1.5膠袋費,不符合優化計劃規定每個膠袋收取不少於$1的要求。

亦有網店/網購平台每個膠袋收費多於$1。例如有4次透過一個外賣平台訂購超市不同數量的貨品,均只獲發1個膠袋,但收取$3膠袋費。

問題二:沒有收取膠袋費卻提供膠袋或保溫袋

在5次實試當中,雖然貨品都不屬於「優化計劃」的豁免情況,但有網店/網購平台均沒有收取任何膠袋費或包裝費,卻提供了1個至3個膠袋。例如有超市於其中2次實試中,不論上門派送或店取服務,都免費提供了3個膠袋。環保署表示,如在實試過程中發現有使用多個包裝膠袋,要先了解膠袋來源。倘若該貨品經由物流公司送遞,提供的膠袋不涉及以零售方式出售貨品,便不用收取費用;但如果多個包裝膠袋由零售商戶提供,除可豁免的情況外,商戶須就每個向顧客提供的膠袋收取最少$1。

另一方面,在9次實試中,當中6次並沒有收取膠袋費或包裝費,有3間網店/網購平台分別使用了2個至4個保溫袋盛載部分濕貨,包括可於室溫存放的西蘭花及蘋果。由於在「優化計劃」下已取消對盛載冰凍或冷凍食品的膠袋豁免,因此用來盛載已完整包裝食品的保溫袋不再獲豁免收費,除非貨品的品質會在不載於保溫袋內時變差,這樣保溫袋可視為構成貨品一部分的膠袋而毋須收費。如果保溫袋只用作盛載和攜帶用途,便需要收費。

問題三:收費後沒有提供膠袋

有網店/平台雖然收取了膠袋費或包裝費,卻沒有提供膠袋,部分以紙袋代替,或以紙箱盛載貨品。例如有5次透過同一網購平台訂購貨品,最多收取$3包裝費,卻只提供1個至2個紙袋;另有3次於同一網店直接購貨亦收取$2包裝費,但只以紙箱盛載貨品。環保署表示,商戶如向顧客收取費用但提供紙袋,並沒有違反《產品責任環保條例》(《條例》)。

問題四:貨品一樣但收費及膠袋數量每次不同

訂購相同種類及數量的貨品,實試發現所收取的膠袋費或包裝費亦有不同。例如其中2次在同一超市重複訂購9款相同貨品,同樣提供了3個膠袋,但第1次收取了$2膠袋費,第2次則沒有收取任何費用。在另一超市2次重複訂購6款相同濕貨,第1次收取$6包裝費及提供8個膠袋,第2次則只收取$3包裝費,但只獲發1個膠袋,當中部分貨品改以紙袋及紙箱盛載。

即使收取的膠袋費相同,但所提供的膠袋數量都可能不一樣。例如其中5次在同一網店的實試,雖然都同樣收取$2膠袋費,卻分別獲提供2個至6個膠袋,當中有2次重複訂購9件相同貨品,1次獲發6個膠袋,第2次則只得3個膠袋。

綜觀各個網店/平台所列載的膠袋費或相關收費資料,有平台只列出會「收取小量費用」,亦有平台指收費會「按貨品重量及尺寸而定」,有些更完全沒有相關收費資料,其清晰及透明度有待改善。

商戶要準確收費及提供「免膠袋」選項

現時消費者在實體店購物時,可即場決定是否購買膠袋,但根據今次的實試,顧客在網上購物時只能被動地由商戶決定收取的膠袋費用及膠袋數量,網購過程中亦沒有不需要膠袋、選擇膠袋數量或剔除支付相關膠袋費的選項。另外在實試中亦發現部分商戶有濫用膠袋之嫌,例如在貨品原有密封包裝以外再額外使用膠袋包裝。消委會認為,部分網店/網購平台因物流或運輸操作需要而使用額外膠袋,卻將成本轉嫁於消費者,或收取較高的膠袋費而派發過多膠袋,均有違《條例》下提及的生產者責任或污者自付原則。環保署亦表示,雖然商戶就提供的額外膠袋向顧客收取膠袋費並沒有違反《條例》,但基於「惜物、減廢」原則,商戶應重新思考這些包裝是否必要。消委會認為網店/網購平台應釐清膠袋費或包裝費的收費政策及計算準則,優化物流及運輸系統,履行企業責任,為環保出一分力,採用簡約包裝及使用適合盛載食品的重用環保紙箱,減少使用膠袋,並應容許顧客在訂購貨品時選擇不使用膠袋或使用數量,以保障消費者選擇響應環保的權利。另外,消委會亦建議環保署就網購雜貨服務提供更清晰的指引,例如說明商戶在運輸過程中使用的額外膠袋及保溫袋的適用範圍及數量,進一步加強減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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