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60款包裝餅乾全檢出基因致癌物 8成半屬「高脂」、「高糖」或「高鈉」 4成標籤與測試結果不符促從速糾正

  • 2021.10.18

各式各樣的餅乾不但是大人小孩的零食茶點,有些時候更是一些繁忙打工族,甚或是長者代替正餐「醫肚」的選擇。然而,消費者委員會測試市面上60款預先包裝餅乾樣本,結果發現全部樣本檢出在加工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包括基因致癌物環氧丙醇及/或丙烯酰胺,當中逾7成半(46款)更同時檢出3種污染物(環氧丙醇、氯丙二醇及丙烯酰胺);另有8成半(51款)樣本屬「高脂」、「高糖」或「高鈉」食物。消委會提醒消費者注意進食各式餅乾的健康風險,並敦促生產商改良制作配方,以減少食品中的污染物、脂肪、糖及鈉含量。

測試中有57款樣本附有營養標籤,當中23款檢測出的營養素含量,與標籤的差距超出規定的容忍限(20%),最嚴重1款克力加餅樣本檢出的飽和脂肪酸含量,與標示相差達76倍,消委會已將所有檢測結果轉交食物安全中心跟進。消委會強調,準確無誤的營養標籤是消費者的重要資訊,錯誤的標示,對患有糖尿病及心臟病等長期病患者的健康影響尤甚,生產商必須正視標籤內容的準確性,並從速糾正錯誤,以保障消費者的健康。

是次檢測的餅乾樣本,包括17款克力加餅、9款夾心餅、8款威化餅、7款餅乾棒/餅乾條/手指餅、6款梳打餅、4款消化餅、2款水泡餅、1款瑪利餅,以及6款其他餅乾。測試項目涵蓋各樣本的食物安全及營養素含量,並比較其營養標籤的準確度。

7成半樣本含3種污染物

安全測試包括檢測樣本是否含有污染物環氧丙醇(glycidol)、丙烯酰胺(acrylamide)及氯丙二醇(3-MCPD)。環氧丙醇及丙烯酰胺可引致實驗動物患癌,均屬基因致癌物。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世界衞生組織聯合食品添加劑專家委員會(JECFA)認為,不適合為基因致癌物釐定安全攝取量,故建議攝入基因致癌物愈少愈好。

縮水甘油酯(glycidyl esters,GE)是油脂在高溫(超過200°C)脫臭加工過程中而形成,GE會在胃腸道內被大幅水解並釋放出環氧丙醇(glycidol)。測試發現54款樣本檢出環氧丙醇,含量介乎每公斤11微克至>3,900微克;由於檢出量最高的樣本(1款梳打餅)超出德國測試方法的檢測上限(每公斤含超過3,900微克環氧丙醇),消委會遂委託第三方實驗室以另一測試方法進一步確認檢測結果,該樣本檢出的環氧丙醇為每公斤3,100微克。

食材中若含有天冬酰胺(一種氨基酸)例如馬鈴薯及穀類,當高溫加工處理時,便可能產生丙烯酰胺。測試結果顯示,有55款樣本檢出丙烯酰胺,含量介乎每公斤32微克至620微克;當中4款超出歐盟為一般餅乾和威化餅訂定的基準水平(每公斤350微克),3款克力加樣本超出歐盟為克力加餅訂定的基準水平(每公斤400微克)。

除了為本地業界制定了《減低食品中丙烯酰胺的業界指引》外,消委會期望有關當局能參考歐盟的做法,對薯條、薯片、餅乾及克力加餅等,有較高風險含過量丙烯酰胺的食物加入基準水平讓業界有參考水平可依,積極改良食品,以減低產品中丙烯酰胺含量。另外,是次有6款樣本沒有檢出環氧丙醇、5款樣本沒有檢出丙烯酰胺,足見生產商於生產過程中,有方法降低產品中此類污染物的含量,消委會促請生產商檢視其配方及原材料,從速改善問題。

測試亦發現56款樣本檢出3-MCPD,含量差距很大,介乎每公斤15微克至2,000微克。根據歐洲食物安全局建議,一名60公斤的成年人,每日最高可攝入3-MCPD的分量不應多於120微克,以是次3-MCPD含量最高的餅乾樣本為例(每公斤含2,000微克),該樣本標示的一份食用分量為25克(1袋3塊),若進食8塊(66.7克)就會超出建議指標(120微克);至於一名5歲男孩(參考體重為19.5公斤)的每日最高可攝入量則不應多於39微克,若進食一份該樣本(1袋3塊),便已超出建議指標(39微克);故消費者應小心選購和避免過量進食,以免進食污染物含量較高的食物。

8成半樣本屬「高脂」、「高糖」或「高鈉」

以每100克計算,60款樣本的總脂肪含量介乎4.9克至41.3克,當中33款樣本達到食安中心指引中的「高脂」食物水平(即每100克固體食物含超過20克總脂肪)。而樣本間的飽和脂肪酸含量差異很大,最高(23.7克,1款威化餅)及最低(1.2克,1款克力加餅)相差近19倍;按一個每日攝入 2,000千卡的成人計算,食用一份飽和脂肪酸含量最高的樣本(23.7克),便會攝入5.7克飽和脂肪酸,佔世衞建議的每日攝取量(20克)約29%。

反式脂肪酸會影響好壞膽固醇的水平,從而提高患心血管疾病的風險。測試中,有46款樣本檢出反式脂肪酸,含量最高的1款威化餅樣本每100克含1.36克反式脂肪酸,以此計算,進食12塊(約86.4克)所攝入的反式脂肪酸,便超出世衞建議的每日上限(2.2克)的一半。

本港今年7月通過的《2021年食物內有害物質(修訂)規例》將「部分氫化油」(即工業生產反式脂肪酸的主要來源)列為食物中的違禁物質,並禁止輸入含有「部分氫化油」的任何食用油脂,以及售賣含有「部分氫化油」包括食用油脂的任何食物。同時通過的《2021年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修訂)規例》規定預先包裝食物如含有氫化油(例如完全氫化油)必須在其配料表中作出相應標示;相關條文將於2023年12月1日實施。檢視各樣本的配料表,發現不少樣本未有具體標示使用的油脂配料是否經氫化(hydrogenated);消委會期望業界能自發盡快改善食物標籤,以增加消費者的知情權。

另外,有27款樣本達到「高糖」定義(即每100克固體食物含超過15克糖);當中糖含量最高的1款威化餅樣本每100克含42.0克,若進食一份食用分量(30克,半盒)便會攝入12.6克糖,佔世衞建議成人的每日上限(以每日攝取2,000千卡能量計算為50克糖)約25%。

至於鈉含量,有13款可界定為「高鈉」食物(即每100克固體食物含超過600毫克鈉);當中鈉含量最高的樣本每100克含1,090毫克,以此計算,進食7塊(即105克)就會超出世衞成人建議的每日上限(2,000毫克鈉)的一半。

此外,分別有3款及18款樣本符合《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所訂的「高纖」及「膳食纖維來源」的定義(每100克固體食物含不少於6克及3克膳食纖維);但消費者應留意,即使進食纖維含量最高的樣本(每100克含10.3克),也要進食11塊才達每日成人建議攝取量(不少於25克)的一半,但與此同時亦會攝取不少糖、鈉和脂肪,故消費者不應因其標示「高纖」便作為攝入膳食纖維的主要來源。

4成樣本營養標籤誤差不符規定

測試樣本中有3款樣本獲營養標籤豁免,其餘57款樣本,比對其營養素含量測試結果和產品附有的營養標籤資料,發現23款所標示的營養素含量與測試結果的差距不符規定。當中5款的總脂肪含量、8款的飽和脂肪酸含量、1款的反式脂肪酸含量、7款的鈉含量、5款的糖含量及2款的膳食纖維含量,差距超出2成以上,不符合食安中心《營養標籤及營養聲稱技術指引》規定;而差距最嚴重的是1款克力加餅樣本的飽和脂肪酸含量,其標籤標示每100克含0.08克,但測試結果卻高達6.13克,兩者相差近76倍。

測試結果亦顯示,4款樣本不符合其標籤上標示為「0」的營養成分指標,以每100克計算,包括1款克力加餅樣本檢出1.2克飽和脂肪酸及1.1克糖、1款威化餅樣本檢出1.36克反式脂肪酸,以及1款梳打餅及1款其他餅乾樣本,分別檢出0.8克及3.9克糖;另有3款樣本的營養標籤沒有標示反式脂肪酸含量,整體情況令人關注。

除營養素含量外,安全測試發現8款樣本含防腐劑或抗氧化劑,雖然檢出量沒有超出法例規定,但當中5款未有在標籤中標示含有該成分。預先包裝食物應標明含添加劑;如果該等防腐劑或抗氧化劑可能來自配料本身,生產商仍應在採購時留意原材料的配料表或成分,並在產品標籤補充說明該配料本身含添加劑。

是次測試結果明顯反映業界不論在選取食材、製作配方、生產過程和品質監控等多方面,均需作出改善。消費者不宜以餅乾類食品當作正餐;在選購零食茶點時,除餅乾類食品外,消費者亦可考慮其他較健康的代替品,例如新鮮水果、無添加糖的水果乾、多穀物麵包、車厘茄、乾焗原味果仁種子、低糖豆漿、低脂或脫脂奶,惟不應以餅乾類食品當作正餐。若消費者選購餅乾類食品,應小心檢視產品的營養標籤、食用分量及期限,儘量減低長期攝入過量污染物、高糖、高鈉及高脂的機會,以保障健康。

 

消費者委員會保留所有關於《選擇》月刊及網上《選擇》的權利(包括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