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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保險的墊底費及不保事項-《選擇》月刊第429期

  • 2012.07.16

不少消費者在挑選「家居保險」計劃時,可能只著眼於保障範圍,往往忽略了保單的墊底費及索償限制,以及不承保事項。
  
消費者對保單內容了解不夠詳細,容易引起爭拗及投訴。消費者委員會在2010及2011年共收到26宗關於家居保險的投訴,今年首6個月則接獲8宗。
  
投訴內容主要涉及索償不果、收費和銷售手法等。
  
消委會調查了24個適用於1,500平方呎或以下私人樓宇的保險計劃,供消費者瞭解不同「家居保險」計劃的承保與不承保事項。
  
調查發現,一般「家居財物保險」計劃的保障範圍不只限於因水浸、山泥傾瀉或地陷等自然災害造成對樓宇及家居財物的損失,亦有其他的保障,例如因爆竊或在室內裝修期間所引致的損毀。
  
調查中的保險計劃,保費視乎個別計劃及主要按樓宇建築面積來釐定。以一個500平方呎或以下的單位為例,年繳保費由港幣520元至1,131元不等。家居 保險的墊底費及不保事項

不少消費者在挑選「家居保險」計劃時,可能只著眼於保障範圍,往往忽略了保單的墊底費及索償限制,以及不承保事項。
  
消費者對保單內容了解不夠詳細,容易引起爭拗及投訴。消費者委員會在2010及2011年共收到26宗關於家居保險的投訴,今年首6個月則接獲8宗。
  
投訴內容主要涉及索償不果、收費和銷售手法等。
  
消委會調查了24個適用於1,500平方呎或以下私人樓宇的保險計劃,供消費者瞭解不同「家居保險」計劃的承保與不承保事項。
  
調查發現,一般「家居財物保險」計劃的保障範圍不只限於因水浸、山泥傾瀉或地陷等自然災害造成對樓宇及家居財物的損失,亦有其他的保障,例如因爆竊或在室 內裝修期間所引致的損毀。
  
調查中的保險計劃,保費視乎個別計劃及主要按樓宇建築面積來釐定。以一個500平方呎或以下的單位為例,年繳保費由港幣520元至1,131元不等。
 
而家居財物投保總額,則由最少每年或每宗事故的港幣100,000元至最多3,000,000元。
  
當中有7個計劃會於7月至9月的颱風、暴雨季節、及特別日子如聖誕節至農曆新年期間,額外提升家居財物投保總額10%至最多50%。
  
大部分保險計劃提供裝修或翻新工程的保障,每次事故的最高賠償額由港幣60,000元至1,200,000元不等,但這類保障大多限於不超過2個月的裝修 工程。
  
24個保險計劃的「法律責任」的總保額,由最少港幣3,000,000元至最多12,000,000元,主要保障因疏忽導致他人身體或財物受損。部分保障 更延伸至大廈公共地方的法律責任,並提供法律責任的訴訟費。
  
消費者必須留意,若投保的物業樓齡超過30年,屬村屋或獨立房屋,位處水浸「黑點」或低窪地區,保險公司可能會預先要求評估及審批後,才接受投保。
  
無論保險計劃的涵蓋面有多全面,保單一般都設有最高賠償額的限制,消費者應確保購備保額充足的保障,否則,當受保財物的價值較投保額大時,他們有可能須自負部分損失。
  
此外,「家居保險」均設自負額(Excess)或「墊底費」,投保人一般需承擔的墊底費每宗港幣200元至1,000元不等,而較嚴重的災害如水災、山泥傾瀉或地陷引致的損壞,消費者須自負較高的費用。
  
消費者還必須留意,在索償時保險公司是採取「以新代舊」或「市值賠償」的計算準則。
  
「以新代舊」的賠償額會按重新購置受保物品的類似型號或功能的市值計算,而非按受保物品的最新型號的市值計算。以「市值賠償」的金額則根據受保物品扣除折 舊後的市值計算。

為減少日後索償的爭拗,消費者不可忽略保單內的不承保事項,一般包括:違例僭建、在保單生效前已發生或已存在的損毀、居所空置連續逾30至60天,以及因自然損耗、戰爭、輻射污染、恐怖分子活動或政府法令等而引致的損失或破壞。

投保前消費者宜多比較不同計劃的收費、保單條文及不承保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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