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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歡迎立法會通過競爭法

  • 2012.06.15

消費者委員會歡迎《競爭條例草案》在立法會獲三讀通過,該會自1993年起一直倡議立法保障市場競爭。

消委會期望,透過落實競爭法,可以促進本港市場競爭,禁止合謀定價、分割市場或其他反競爭、扭曲自由競爭的手法,鼓勵各行業競爭。

市場存在競爭,可帶來更低的價格、更多選擇、更優質的產品和更好的服務,令消費者得益。

消委會預期,法例實施後,可惠及消費者。執法機構規管佔有較大市場分額財團的反競爭行為或企業濫用市場權勢,可締造公平市場環境以及保障競爭,防止香港市 場『壟斷』的情況惡化。

有關對法定團體給予全面豁免的方式,消委會認為,在競爭法實施後,競委會應根據社會發展、市場狀況等情況,檢討法定團體的豁免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