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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面常見預先包裝飲品檢出糖分含量高-《選擇》月刊第397期

  • 2009.11.16

預先包裝飲品的生產商應盡快作好準備,以配合明年7月實施的營養標籤及聲稱新法例。

消費者委員會與食物安全中心的聯合測試顯示,若法例在現時推行,市面上不少預先包裝飲品都未能符合要求。

80個測試樣本中,16個附有糖含量或甜度相關的聲稱或字句。

以一款咖啡沖劑樣本為例,包裝上有「無糖」的聲稱,但檢出的糖含量為每100克5.3克,或以沖調成的飲品計每100毫升的糖含量為0.74克。

這將不會符合「無糖」聲稱的要求,而違反《2008年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修訂:關於營養標籤及營養聲稱的規定)規例》(下稱《修訂規例》)。

《修訂規例》有關「無糖」的規定為每100克或毫升食物(固體或液體),含不超過0.5克糖。

10個聲稱為「低糖/糖少」的樣本,檢出的糖含量由每100克0.3克至49克。

半數有關樣本將不會符合《修訂規例》下「低糖」聲稱的規定、即每100克固體食物或每100毫升液體食物含不超過5克糖。

此外,7個樣本附有與糖有關的字句,例如「少甜」、「微甜」和「無糖添加」。

這些或相類似的字句,不視為與糖相關的營養聲稱,故此不屬於《修訂規例》的規管範圍。

5個附有「少甜」或「微甜」字句的樣本中,2個的糖含量分別高達每100克9.1克和9.8克。此含量較每100毫升液體食物含5克糖為高,故有關產品將不能作出「低糖」營養聲稱。

同樣地,2個附有「無糖添加」字句的樣本中,1個的糖含量為每100毫升飲料含0.68克糖。此含量較每100毫升液體食物含0.5克糖為高,故有關產品將不能作出「無糖」營養聲稱。

生產商不應在包裝上標示這些字眼以迴避法例的規管,以免誤導消費者。

飲品甜度的描述非常主觀,會因人而異沒有劃一標準。

測試亦顯示附有與糖有關字句的飲品的糖含量未必很低,消費者選購食物和飲品時,應小心該等字句。

消費者,特別是糖尿病患者,應注意「無添加糖」的字句只陳述產品沒有添加糖,但食物本身可能含有天然存在的糖,故此不要以為這類產品的糖含量一定低。

聯合測試亦顯示,在市面出售的不同類型預先包裝飲品中不少的糖含量都偏高。

測試的80款飲品包括不同種類:汽水、果汁及果汁飲品、大豆飲品、乳酸飲品、朱古力及麥芽飲品、奶茶及咖啡、其他茶及草本飲品、運動及能量飲品。

糖含量最高的為一款乳酸飲品,每100克含16克糖。

世界衞生組織建議,游離糖攝取量應少於人體每日所需能量的10%。以一個每日攝取2,000千卡能量的人為例,游離糖的攝取量應少於50克。

該乳酸飲品樣本瓶身細小(100毫升),一個攝取2,000千卡能量的人若飲用3至4瓶便可能超出每日游離糖攝取限量。

另外2款乳酸飲品的糖含量同樣較高,分別為每100克含13克和15克糖。

除了乳酸飲品外,5款飲品的糖含量亦較高,每100克含13克糖,其中包括2款橙味汽水、一款橙汁飲品、一款黑加侖子飲品和一款檸檬茶。

飲用上述一罐或一包容量介乎200毫升至330毫升的飲品,已攝取約26克至43克游離糖,達建議每日攝取限量的50%至90%。

測試除了檢測《修訂規例》規定必須標示的糖含量外,亦分析了能量和其他6種營養素的含量,包括蛋白質、碳水化合物、總脂肪、飽和脂肪、反式脂肪和鈉。

消費者可參考11月《選擇》月刊的詳細報告。

消費者委員會保留所有關於《選擇》月刊及網上《選擇》(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權利 (包括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