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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委員會點名公佈兩間店舖的不良經營手法,包括拖延或沒有送貨,和貨品質素差劣。

  • 1999.07.16

消費者委員會點名公布兩間店舖的不良經營手法,包括拖延或沒有送貨,和貨品質素差劣。

該兩間店舖分別為請帖印務紀念品公司和傢俬店,合共收取了消費者九萬八百五十八元,而又未能提供貨品或貨品太遲送到,貨品不對辦及質素差劣。它們的名稱和店舖地址如下:

  1. Top Class Co.
    灣仔利東街23號地下
  2. 太子室內設計
    紅磡漆咸道北461-463號地下

自去年九月以來消委會共接獲九宗對「Top Class Co.」的投訴,涉及款項共三萬五千五百二十八元。該店舖為顧客印製結婚請帖和承造結婚紀念品,例如瓷器公仔和心形水晶擺設等。店舖的招牌沒有中文名稱,但由該店發給八名投訴人的單據上,都印有「優美」一名。

投訴顯示該店舖不能如期交貨,令投訴人大為焦急,因結婚請帖必須在婚禮前一段時間發出,以通知親友。消費者在時間緊迫的情況下,惟有轉到其他店舖訂貨,但該店拒絕退款。

其中一名投訴人定於六月十九日在海外舉行婚禮,並在「優美」公司訂製了結婚紀念品,店方表示會在四月送貨,後來推遲到五月三十一日。但直至婚禮前五日(即六月十四日),仍未收到所訂的貨品。經消委會介入後,該店答允退款,但直至現在投訴人仍未收到款項。

另外一名投訴人亦是在該店訂製紀念品,店舖表示會在婚禮前一日送貨。原定送貨日前兩天店方突然要求加價,但遭投訴人拒絕。投訴人到消委會求助,該店遂同意退款但並沒有兌現。投訴人在消委會的建議下向小額錢債審裁處入稟,獲得勝訴,店舖須退款及付訴訟費合共三千二百二十元。但該店舖仍然拒絕付款,後來要由執達吏執行法庭的判決。

部分投訴人亦不滿貨品的質素太差:結婚紀念品上印錯字,紀念品的款式與消費者指明的有差異。由於太遲送貨,沒有時間改正錯誤,投訴人亦對該店失去信心。故要求退款,但該店舖仍是採用一貫的拖延手法,不肯退款。

另一間被點名的店舖,「太子室內設計」售賣傢俬例如睡床、衣櫃、枱櫈等。由今年三月起,消委會共收到八宗對這店舖的投訴,涉及款項五萬五千三百三十元。

該商舖同樣是在投訴人多次催促下,仍然未能兌現送貨承諾,部分傢俬則延遲了六個月才送貨。而當投訴人收到所訂製的傢俬時,發現手工差劣,甚至尺碼與落訂時的紀錄不同。店舖對於投訴人要求修理或退款的要求,則繼續拖延。

被點名的兩間商舖都拒絕與消委會合作,經約定與消委會及投訴人會商的時間,從未出席。

消委會公布這兩間店舖的行為,讓其他經營不當的商號知所警惕,也讓市民大眾提高警覺,免受無謂損失。

消費者宜注意以下各點,減少受損機會:

  • 事先向親友諮詢有關商店是否殷實可靠。
  • 訂貨時盡量付給較少訂金;若店方提供非常吸引的優惠價,但要求先付相當多訂金,甚至是全部貨款,便須提高警覺。
  • 要求店方在收據上清楚列明買賣的詳細資料,包括傢俬的規格、特別設計、送貨日期等。
  • 不接受部分送貨,堅持要全套一起送貨。若店方推遲了送貨日期,而消費者亦同意,應把重新約定送貨日期在收據上寫明。
  • 單據上若列有詳細資料,遇有需要由消委會協助交涉時,便會有書面理據,而消費者在有需要時,也應貫徹行動,向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司法裁決和申索。

數字顯示對有關傢俬的投訴有上升趨勢。由今年一月至六月,消委會共接獲三百五十六宗有關傢俬的投訴。其中一百七十五宗涉及預訂傢俬,另外一百八十一宗則涉及現成傢俬。去年全年共接獲有關的投訴共五百四十九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