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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提醒中醫藥業界避免混淆中藥「芒硝」與化學品「牙硝」

  • 2004.05.03

衞生署發言人今天(五月三日)提醒中醫藥業界避免將中藥「芒硝」與化學品「牙硝」混淆使用。

衞生署就醫院管理局呈報一宗懷疑病人在服用中藥時,因誤將「牙硝」當作處方中的礦物中藥「芒硝」服用後引致不良反應的個案展開調查,結果顯示,中藥材批發商誤將俗稱「牙硝」(主要成分NaNO2)的化學品當作中藥「芒硝」(主要成分Na2SO4‧10H2O)售賣。該名病人經治療後現已康復,暫時沒有發現其他病人受到影響。

衞生署已完成追蹤由該中藥材批發商分銷至20個中藥材零售商,通知他們停止使用該批「芒硝」及「牙硝」,並指令該中藥材批發商作出回收。

「芒硝」是一種礦物類中藥,中醫主要用作瀉下通便、清火消腫。「牙硝」是一種化學產品,並非中藥。服用高純度的「牙硝」會抑制人體正常的血紅蛋白攜帶氧和釋放氧的功能,因而引致人體組織缺氧。其中毒的主要臨床表現為全身皮膚青紫、周身無力、心悸、頭暈或呼吸困難等。

鑑於以上情況,衞生署提醒中醫藥業界避免將中藥「芒硝」與化學品「牙硝」混淆使用;衞生署同時亦提醒中醫師為病人處方時,必須確保正確分辨中藥「芒硝」與化學品「牙硝」。如發現懷疑中藥中毒個案,立即向衞生署呈報,以便作出調查跟進;而市民在服用中藥之前,應先向中醫師求診,並遵照中醫的指示服藥。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405/03/05032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