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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0
  • 528期

寵物服務投訴多面睇 寵物傷亡 主人心傷

寵物服務投訴多面睇 寵物傷亡 主人心傷

不少人將家中寵物視如己出,不惜為「寵物囝囡」花費張羅最好的寵物服務,然而倘若所託非人,隨時令寵物承受不必要的痛苦和傷害。寵物店的服務五花八門,除提供寵物買賣及美容等服務外,近期更借移民為名目,推出代辦「寵物移民」服務。本會收到了有關寵物服務的投訴,揭示經營寵物生意的商戶質素十分參差,例如有代辦寵物移民的店舖,不僅未讓寵物與主人團聚,商戶最後更通知寵物已死亡,一眾消費者務必小心。

個案一至三

張先生的移民申請獲批,並要在短時間內前往台灣報到,2018年10月初他委托A公司替其飼養的一隻陸龜及兩隻蜥蜴辦理「寵物移民」,即場支付$7,100,職員當時口頭承諾同年11月初可運抵台灣,並發出一張簡單手寫單據。A公司其後通知需要再多等兩個月,張先生亦耐心等候,及至2019年1月初A公司告知運送陸龜需要再支付$4,000,並承諾付款後兩星期內托運寵物。張先生為求盡早與寵物團聚,雖感無奈,亦按指示將款項存入A公司職員提供的個人戶口。

 

隨後數星期張先生不時追問進度,A公司每次都以不同的藉口拖延托運日子。張先生於3月回港數天,曾親自前往A公司了解,幾經交涉,A公司保證3月尾一定成功托運,惜最後亦苦無消息。後來張先生的朋友得悉事件,並前往A公司查看,發現店內售賣的一隻陸龜,竟與張先生飼養的陸龜甚為相似。張先生知悉後懷疑A公司轉售其寵物,即時要求職員提供陸龜及兩隻蜥蜴的照片以證明其寵物安全,對方回應時態度惡劣及諸多推搪,使他更為擔心,決定向本會求助。

本會跟進

本會接獲個案後多次聯絡A公司,均不獲回覆。本會同時聯絡了張先生在港的親友,建議通知張先生嘗試直接向漁護署查詢,並提供寵物相關資料,以便署方查核有否為他的寵物簽發動物健康證書的記錄,亦可考慮先領回寵物,以策安全。本會於4月中接到通知,張先生的親友已領回陸龜,但A公司聲稱兩隻蜥蜴已死亡,親友已向香港海關舉報。經調查後,海關發現未有足夠證據證明A公司觸犯《商品說明條例》,其後亦將調查結果告知張先生。張先生會積極考慮入稟追討損失,本會亦提供小額錢債審裁處資料予其參考。

 

陳小姐於B公司購買一隻四個月大的緬因貓,售價為$14,280,小貓回家初時有出現輕微不適,她以為小貓未適應新環境,其後一直悉心照料。陳小姐後來發現小貓的身體狀況每況愈下,決定求診,經過一輪檢查化驗後,獸醫證實牠患上腹膜炎。陳小姐指小貓抵抗力弱,最終不敵病魔離世。但令她最為不忿的是,B公司給予的針卡及單據,清楚列明小貓為雄性,但她自行帶小貓看獸醫時,獸醫卻確定該貓隻為雌性,B公司實在有疏忽或欺騙之嫌。

 

陳小姐表示貓隻病逝無法挽回,但不接受B公司做事輕率,連貓隻的性別也弄錯,她甚至懷疑是否調換了另一隻本身已有病患的貓給她。B公司否認有關指控,聲稱陳小姐當日沒有指明欲購買貓隻的性別,又搬出合約條款有提供14天保障期但保障不包括腹膜炎等等,拒絕她的退款要求,更質疑陳小姐為何沒有及早發現貓隻性別問題。陳小姐對此十分不滿,她向本會投訴時指B公司售予她的貓隻,與針卡及單據上所寫的性別不符,是嚴重的過失,B公司絕不應將責任推諉予消費者。

本會跟進

B公司負責人電話回覆本會,強調合約已訂明退換條款,加上陳小姐於購買貓隻近三個月後才投訴,堅拒提供任何安排。陳小姐明白B公司並未因本會介入而改變決定,會考慮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她亦授權本會將個案轉交香港海關調查。

 

李小姐早前攜帶貴婦狗前往C公司沖涼剪毛,兩小時後接到電話通知出了事故,要求她盡快返回C公司。李小姐赫見愛犬身上有一道血痕及傷口,明顯是剪毛時遭美容師剪傷。李小姐非常心痛,因急於攜同愛犬接受治療,未有即場查問事發因由,但她要求C公司必須就事件負責。經診斷後,獸醫建議替狗隻全身麻醉縫合傷口,但李小姐考慮到愛犬經已13歲,未必能夠承受全身麻醉的風險而拒絕此建議,只能依靠每日洗傷口及餵服抗生素治療。李小姐向本會投訴C公司疏忽,導致愛犬身心受創,事後亦未有主動聯絡慰問及跟進,要求本會去信反映不滿及記錄個案,以作警惕。

本會跟進

本會致函C公司如實轉達李小姐的不滿,及後C公司負責人電話回覆本會,聲稱個案乃意外事故,已向李小姐致歉及承擔了當日的醫療費用。李小姐得悉回覆後,表示C公司只支付了當日的醫療費,但其愛犬現時仍在治療,本會提醒她如欲進一步追討醫療費,或需考慮諮詢獨立法律意見,以保障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