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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2
  • 520期

小心應用程式「訂閱」功能 試用期內刪除仍可能收費

小心應用程式「訂閱」功能 試用期內刪除仍可能收費

手機應用程式早已融入生活,種類應有盡有,不少更可供免費下載,消費者不消數秒即可於手機安裝使用,但方便背後亦暗藏一些風險。本會接獲一些關於應用程式無故收費的個案,有消費者指免費試用期過後已沒有使用程式,甚至已於手機刪除程式,但程式仍自動收費,才發現有些程式預設了訂閱功能,消費者一不留神或會蒙受損失。

個案

楊先生於去年經A程式銷售平台下載文書應用程式,享有7天免費試用期,他隨後發現程式不太合用,便於手機上刪除該程式。楊先生以為一了百了,後來發現下一期電話帳單上有一項其他資訊收費($238),並已透過自動轉帳支付。電訊商職員回覆楊先生該費用是文書應用程式的訂閱費用,他反駁早已刪除程式,不可能再訂閱該程式,投訴電訊商為何在事前毋須通知的情況下便自動收取費用。

 

職員解釋登記上台時,楊先生已設定默許由電訊商收取使用程式的費用,故此電訊商按其購買紀錄代為收款,但不會處理交易爭議,建議他直接聯絡應用程式銷售平台或程式開發商。楊先生隨即以電郵通知A程式銷售平台,表明7天試用期屆滿前一天已於手機上刪除程式,之後沒有再安裝,他認為已取消程式,不明白何以無故繼續訂閱。在要求退款不果後,楊先生聯絡本會求助。

跟進

本會向電訊商瞭解,該公司回覆是獲授權作為收款渠道,而資料顯示楊先生於4月21日有訂閱該程式的紀錄(預設於7天試用期後收取費用),故將之置入下一期帳單代為收款,相關交易爭議需由程式銷售平台跟進。楊先生對回覆感到無奈,他指A程式銷售平台政策訂明,退款申請必須於購買日(即4月21日)起計48小時內提出,因他逾時提出已不獲受理。雖然楊先生未能取回款項,但在電訊商協助下已取消訂閱該程式,不會再衍生其他費用。

 

李女士觀看手機影片時,突然彈出一個有趣的健身應用程式廣告,她於是經B程式銷售平台免費下載。李女士首先按「繼續」按鈕選擇運動目標,再按「下一步」輸入身高、體重及運動習慣等資料,隨後她看見頁面同樣有「繼續」按鈕,不以為意按下並進行指模確認。李女士的手機隨即接到一筆$938的交易短訊通知,她十分驚訝,於是聯絡B程式銷售平台,職員後來回覆此乃訂閱健身程式1年的費用。

 

李女士非常不滿尚未試用經已被扣費,及後發現健身程式實際上不外如是,只不過是制定健身計劃,定時提醒用戶步行、跑步及飲水,更發現程式的用戶評語一律欠佳,有多名用戶同樣「中招」。李女士深知自己一時大意固然有責任,但受影響的消費者不只她一人,明顯反映該程式有問題,要求B程式銷售平台認真跟進。

跟進

B程式銷售平台回覆因應是次個案乃李女士首次提出的程式交易爭議,同意作出一次性特別安排退回$938。同時,B程式銷售平台提醒李女士要於手機取消相關應用程式之訂閱服務,以免再次衍生費用。

 

黃小姐看到C公司的設計軟件程式可以免費試用,正合心意,於是輸入電郵登記。網頁隨即轉到輸入信用卡資料的付款頁面,資料顯示「首7天免費體驗,試用期後$158/月」,她當時明白試用期後的收費,遂輸入資料完成安裝。7天後,黃小姐收到C公司以電郵發出的收費單據,亦發現信用卡已自動支付$158,才記起忘記取消訂閱程式,不料當她提出取消時,C公司竟要求收取違約罰款。黃小姐十分疑惑,她一直認為程式是按月收費及可以隨時取消,對違約條款更是茫無頭緒。

 

黃小姐於是重複當日的登記步驟,始發現收費頁面有一欄訂閱選項,要自行開啟才看到三個收費計劃:「月付年度計劃$158/月」,「預付年度計劃$1,776/年」及「月繳計劃$248/月」,而系統預設的是「月付年度計劃」,一不留神便會確認此選項。黃小姐認為C公司的寫法不清晰,應該列明$158X12個月,否則容易令人誤會,同時應展示所有收費選項供用戶自行挑選。黃小姐自知遲了取消,被扣一個月月費無可厚非,但她是不知情下訂閱了年度計劃,事前亦不見違約條款,要求本會協助無條件取消訂閱程式。

跟進

本會致函C公司後,C公司回覆會替黃小姐取消訂閱程式,亦不需要收取違約罰款,個案得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