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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宗罪:不當地接受付款 (個案一)

 
洋蔥哥哥於團購網站買下特價晚餐券,只需港幣100元,便可享用原價港幣488元的法國鵝肝龍蝦餐,但條款訂明:「須於購買日期起計90天內使用及預早兩天訂座。」
洋蔥哥哥於團購網站買下特價晚餐券,只需港幣100元,便可享用原價港幣488元的法國鵝肝龍蝦餐,但條款訂明:「須於購買日期起計90天內使用及預早兩天訂座。」
 
洋蔥哥哥按餐券要求,提早兩天訂座,但餐廳侍應說:「對不起,當天已經客滿。」
洋蔥哥哥按餐券要求,提早兩天訂座,但餐廳侍應說:「對不起,當天已經客滿。」
 
數天後,洋蔥哥哥再致電餐廳訂座,但侍應回答:「對不起,這個月已訂滿了,請下個月才致電訂座。」
數天後,洋蔥哥哥再致電餐廳訂座,但侍應回答:「對不起,這個月已訂滿了,請下個月才致電訂座。」
 
洋蔥哥哥問侍應:「每次訂座都說客滿,究竟餐廳有多少座位?」侍應回答:「我們共有80個座位,已預留了其中30個給團購的顧客。」
洋蔥哥哥問侍應:「每次訂座都說客滿,究竟餐廳有多少座位?」侍應回答:「我們共有80個座位,已預留了其中30個給團購的顧客。」
 
洋蔥哥哥翻查團購網,發現合共售出了8,000張餐券,心中盤算:「只有30個座位預留給團購客,每晚2輪晚餐,90天合計最多只可接待5,400人,團購網竟然超賣了2,600張餐券。」
洋蔥哥哥翻查團購網,發現合共售出了8,000張餐券,心中盤算:「只有30個座位預留給團購客,每晚2輪晚餐,90天合計最多只可接待5,400人,團購網竟然超賣了2,600張餐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