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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選移民顧問免招時間金錢損失 細閱合約條款勿盡信「不成功不收費」

  • 2020.01.15

移民顧問市場暢旺,不少消費者會依賴移民顧問公司代辦手續,希望增加成功的機會。不過,消費者委員會關注這類服務質素參差,有消費者投訴移民顧問公司撰寫商業計劃書的進度緩慢,耽誤審批及核准的機會;亦有顧問公司遲遲未能辦妥外地工作證,讓申請人苦候一年仍無進展;部分公司標榜「不成功不收費」,但有投訴人最終因未能按要求提交所需文件,導致申請移民被拒亦不獲退款。消委會提醒,消費者與移民顧問公司簽訂合約時,須要求具體列明相關申請細節的服務承諾,例如預計辦妥日期;若未能如期辦妥的跟進安排;以至一旦申請失敗的退款條款,以免花費大量時間和金錢之餘,最終影響個人計劃。

由於申請移民的手續繁瑣,消委會敦促業界改善服務質素,提升資訊透明度,與當地律師或工作機構等合作伙伴保持緊密溝通,並向申請人匯報進展,確保申請手續如期進行,若因特殊情況而令申請出現變數,亦應盡早通知消費者及提供相關建議。

個案一:商業計劃書未如期完成  取消服務不符退款條款

去年初,投訢人以7萬5千港元委託A公司代為辦理英國企業家移民簽證,同時支付3萬英鎊予A公司的英國律師,以撰寫商業計劃書,並於簽約時先繳付總費用的一半。A公司最初計劃於3月1日向英國駐香港領事館遞交申請,但2月中通知投訴人,由於商業計劃書尚未完成,申請日期須押後。

及後,投訴人獲悉英國移民政策將於3月29日更改,隨即向A公司追問進度,但直至3月11日仍無確實回覆。投訴人惟有接納當地朋友的意見,取消A公司的服務,另聘英國律師重新辦理移民簽證手續,最終獲發簽證。投訴人認為A公司不負責任,要求消委會協助追討部分服務費。

A公司回覆早前接獲投訴人要求取消英國企業家移民申請的電郵,並按要求協助跟進英國律師取消有關網上登記的手續。A公司重申,合約訂明若申請人因個人或家庭原因,單方面解除代理關係或中途退出申請,將不予退還已付費用。消委會轉達A公司的答覆後,投訴人未要求進一步跟進。

個案二:合作農場停批工作證  技術移民遙遙無期

B移民顧問公司建議投訴人以低技術僱主移民擔保方式申請,並代為安排當地全職工作,收費2萬8千美元,預計約半年可取得當地的工作證,大概工作1年便可取得永久居留證(俗稱綠卡)。投訴人滿意B公司推薦的農場工作,並繳付了第一期2萬美元費用。

投訴人按指示遞交申請文件,但逾半年仍未有進展,多次追問B公司後,才獲告知農場更換了僱主,其後更指農場因經營不善正接受調查,所以暫停審批工作證。投訴人最終苦候一年,仍未能到美國工作,而B公司又不願退款,遂向消委會求助。

經過調停,雙方取得共識,投訴人接納退款1萬美元,並同意終止B公司的移民申請程序,個案得以解決。

個案三:勿盡信「不成功不收費」 文件欠齊全申請被拒終不獲退款

C公司以「不成功不收費」作招徠,加上推出優惠,吸引投訴人以7萬8千港元,委託其代辦加拿大投資移民。其後,C公司職員數度建議投訴人額外繳付6千美元聘請當地律師,有助面試時免被刁難,投訴人認為沒有需要而婉拒。

及至面試時,移民官抽查某年度的會計及核數紀錄,投訴人解釋部分入息以現金收取,所以未能出示相關資料。最終申請被拒,投訴人要求C公司按「不成功不收費」的承諾退回顧問費。交涉期間,C公司職員曾表示,申請失敗是由於投訴人並無採納公司建議,另聘律師,因此不會退款。投訴人不滿簽約時沒有訂明必須聘請律師,故向消委會投訴。

C公司回覆時否認沒有聘請律師是申請失敗的原因,但指出職員曾提醒投訴人,部分入息資料或不夠充分。C公司重申按經驗建議申請人聘請當地律師,有助申請,惜投訴人堅決拒絕,強調已履行服務,協助投訴人安排接見移民官。同時合約條款列明,如申請失敗是由於未能按要求提供所需文件,不屬退款範圍。投訴人知悉調停結果後未有要求再作跟進,但反映C公司審核申請人資料時應更為謹慎,如認為資料有問題應即時提醒申請人,不應輕率遞交移民申請。

消費者透過移民顧問公司協助申請移民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 計劃移民前,應到有關官方網站或各國駐港領事館,了解可供申請的移民類別及具體手續,不應只依賴移民顧問公司提供的資訊,並仔細比較不同公司的服務收費及口碑;
  • 部分國家設有特定的移民條件,應提前查詢有關申請資格及提交所需資料的時限,例如財務紀錄、學歷證明、體檢報告,又或需於訂明時間內考獲指定語文水平等,以免影響申請;
  • 若申請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符合要求,而導致申請不成功,一般不屬合約退款範圍,因此簽約時應主動要求公司清晰講解有關退款政策的條款;
  • 辦理移民申請需時,期間應與移民顧問公司保持緊密溝通,並定期向各國駐港領事館或官方網站查詢最新的申請要求和相關程序,一旦移民政策改變,應盡快與移民顧問公司了解有關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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