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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調查表列中醫處方含未標示西藥成分藥粉(附圖)

  • 2020.07.20

衞生署今日(七月二十日)呼籲市民,如曾向九龍觀塘宜安街7號地下駐診的表列中醫范鳳金求診,切勿使用其處方的黃色藥粉(見附圖),因為它被發現含有未標示的西藥成分。
 
署方早前接獲醫院管理局(醫管局)通報一宗涉及一名61歲女士的懷疑中毒個案。該名病人曾因關節痛向上述中醫求診,並獲處方黃色藥粉,服用後出現疲倦、雙腳腫脹、面腫等。醫管局的化驗顯示,病人提供的黃色藥粉樣本含有西藥成分「醋酸地塞米松」及「吡羅昔康」。病人曾到基督教聯合醫院求醫,其後已出院繼續接受治療。
 
署方接獲通報後,立即突擊搜查上述中醫駐診的處所,並檢獲一批藥粉及一款藍/白色的膠囊。今天政府化驗所的初步化驗結果顯示,病人提供的黃色藥粉樣本及該款藍/白色的膠囊含有西藥成分「醋酸地塞米松」及「吡羅昔康」。因應事件,警方今天拘捕一名61歲女子,涉嫌非法銷售及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調查仍在進行中。
 
衞生署發言人解釋:「『醋酸地塞米松』和『吡羅昔康』為第1部毒藥及處方藥物,『醋酸地塞米松』屬皮質類固醇,用於治療炎症,不適當使用皮質類固醇可引致嚴重副作用,例如庫欣氏症候群,即出現圓臉及肌肉萎縮等病徵。『吡羅昔康』屬非類固醇消炎藥,用以消炎止痛,其已知的副作用包括腸胃不適、噁心、胃潰瘍和腎功能受損等。」
   
衞生署會設立熱線(2961 8949)供曾使用該中醫處方該款黃色藥粉或藍/白色膠囊的市民查詢,熱線明日(七月二十一日)起於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運作(公眾假期除外)。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非法銷售及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每項罪行最高罰則分別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待調查工作完成後,衞生署會就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的意見。署方亦會將個案轉介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以考慮是否需要採取紀律行動。

曾獲上述中醫處方藥粉的市民,如有不適或懷疑,應盡快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並於辦公時間內將藥物送交九龍觀塘巧明街100號Landmark East友邦九龍大樓16樓衞生署中醫藥規管辦公室銷毀。

衞生署今日(七月二十日)呼籲市民,如曾向九龍觀塘宜安街7號地下駐診的表列中醫范鳳金求診,切勿使用其處方的黃色藥粉,因為它被發現含有未標示的西藥成分。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07/20/P20200720007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