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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
  • 557期

買電動車爭議多
一、二手車主要留神

買電動車爭議多
一、二手車主要留神

為降低廢氣排放,改善空氣質素,香港政府近年致力推廣電動車,「一換一」電動車首次登記稅寬減計劃,加上燃油價格高企,一眾車主臨屆換車時自然考慮轉用電動車。然而,本會接獲不少消費者反映購買電動車時遇到的消費糾紛,包括零件短缺、交車期有誤、車價變動等。在二手市場,亦有消費者因條款細節不符而引起爭議。

個案分享

杜先生於2022年2月向A公司預訂電動車,車價約$610,000,杜先生繳付$61,000作訂金。四個月後杜先生收到坊間流傳的消息,指電動車原有標準配置中的輔助泊車功能,因晶片短缺而需刪除。杜先生因沒有收到A公司任何通知,便主動向公司查詢。A公司承認消息屬實,並表示會向受影響客戶提供補償,但當時尚未有方案詳情;另一方面,客戶亦可選擇退訂及取消交易。

 

杜先生並不希望電動車缺少輔助泊車功能,因此向A公司表示願意等待晶片,然而A公司卻指晶片至2022年年底仍然缺貨,且沒有明確貨期,建議杜生可考慮先取消訂單,待晶片恢復供應才再訂購,但屆時電動車可能會加價。杜先生不接受A公司的建議,亦不想取消交易,因而向本會求助。

本會跟進

A公司回覆本會會提供三個方案:方案一為刪除輔助泊車功能,公司另外安排將車內裝飾架材質升級,及贈送品牌紀念車頭標飾,兩者合共價值約$18,000;方案二是延遲訂單的生產期以等待晶片,但目前並無晶片貨期,客戶亦需承擔車價的變動;方案三是取消訂單及退回訂金。杜先生不接受述任何方案,本會遂再次與A公司磋商,反映杜先生訂購時,電動車的產品陳述中包括這項輔助泊車功能,理應盡力滿足消費者的期望,並促請A公司再考慮解決方案。惟A公司堅持決定,杜先生最終選擇接受方案一,個案得以解決。

關小姐於2022年3月向B公司購買電動車,車價約$380,000,繳付訂金$32,000,落單時已表明要2023年製造的車,並於2023年收車,此安排亦獲B公司職員再三確認。及至2022年9月,關小姐突然收到B公司有關交車安排之通知,並要求關小姐於7天內回覆,否則可能會視作取消訂單,訂金將不獲退回。

 

關小姐拒絕交車安排,並要求B公司按原有協定於2023年交車,但B公司卻表示最遲只能延至2022年第四季交車,電動車的生產年份是2022年,如關小姐要2023年生產的電動車,車價將會提升約$70,000,而車輛首次登稅亦會因而增加約$38,000,關小姐不滿B公司違反當初承諾,遂向本會作出投訴。

本會跟進

B公司回覆本會,並提出四個方案以供關小姐選擇。方案一是取消訂單及退回訂金;方案二是於2023年出車,車價及首次登記稅不變,但電動車會取消原訂單中包含的「自動輔助駕駛」功能,亦會由原訂單的「全輪驅動」變更為「後輪驅動」;方案三同為2023年交車,電動車配置及車價維持不變,但增加的車輛首次登記稅費用需由關小姐承擔;方案四則是電動車一切配置及首次登記稅不變,但會於2022年交車。關小姐最終選擇方案三,並願意承擔可能增加的首次登記稅。

霍先生於2022月8月透過C公司購買一輛二手電動車,車齡5年,車價約$310,000,C公司承諾電動車可享由電動車廠商提供的永久免費充電服務,並於合約標明,如未能享用此服務可安排全額退款。霍先生於取車後向電動車廠商開立帳戶,登記時發現車輛未能享有永久免費充電服務,廠商職員告知此免費充電服務只提供予一手車主,不可轉移,霍先生遂向C公司作出反映。

 

C公司了解事件後,表示9月會有另一輛同型號及同年份的二手電動車,該車可享永久免費充電服務,向霍先生建議屆時為其更換車輛,霍先生接受建議。然而,及至9月份,C公司向霍先生表示沒有另一輛車可作更換,亦拒絕退款,霍先生認為C公司違反合約,所以向本會作出投訴。

本會跟進

C公司向本會表示於接收此電動車時,一手車主確認車輛可享永久免費充電服務,因此C公司以為此服務可跟隨車輛過戶至霍先生,C公司強調不是存心欺騙霍先生,亦願意就事件引致霍先生的損失作出磋商及讓步。最後經本會調停後,C公司願意退款$15,000,以作為霍先生未來充電費用的補貼,霍先生亦接受了此方案,個案得以解決。

 

  • 稅務優惠:提高「一換一」計劃下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稅寬減上限至$287,500
  • 充電網絡:鼓勵及資助增設私人設施,計劃2025年全港私人充電設施不少於150,000個,公共充電設施不少於5000個
  • 維修服務:推動電動車供應商與本地院校合作,推出維修培訓課程
  • 電池回收:爭取在未來幾年立法推行生產者責任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