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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儀器品質和服務欠妥 促業界改善 倡加強監管保安全權益

  • 2024.01.15

身體若出現疾病,在治療的過程中有可能需要使用不同的醫療儀器,幫助監測健康狀況,例如糖尿病患者較多使用的血糖計丶聽障人士配戴的助聽器,及睡眠窒息症患者使用的連續正氣壓呼吸機等。萬一醫療儀器質素欠佳或操作出現異常,不但影響患者的日常生活,更會帶來嚴重的健康風險。消費者委員會近年接獲不少有關醫療儀器的求助個案,當中涉及商戶出售過期產品、儀器的售後保養服務保障範圍不足,以及回收存有健康風險儀器組件嚴重延誤等,情況令人關注。消委會敦促商戶需確保出售的儀器於品質及規格方面都符合標準,一旦出現問題,亦應全力履行廠商或分銷商責任,盡快作出適切跟進,以減低對消費者的影響。

目前本港並沒有特定法例規管醫療儀器的製造、進口、分銷、供應及使用。消費者可參考衞生署的「醫療儀器行政管理制度」中的名單,所有獲表列的醫療儀器在安全、品質及性能方面均符合相關要求。然而,此表列制度屬自願性質,消委會期望政府設立更嚴謹的規管制度,以提高市場上醫療儀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為消費者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個案一:商戶出售舊版及過期血糖機堅稱質素沒問題

投訴人到A藥房購買血糖試紙,回家後卻發現試紙不適用於他持有的血糖機,只適用於舊型號血糖機。投訴人到A藥房要求更換卻遭職員拒絕,反而提議他購買一部舊型號血糖機以配合試紙。經職員游說後,投訴人最終購買了舊型號血糖機。及後,投訴人發現舊版血糖機的包裝盒上顯示儀器已過期逾三年,附帶的採血針亦已過期逾年半。投訴人即日返回A藥房反映,惟職員態度惡劣並堅稱產品質量沒有問題,拒絕妥協。投訴人遂向消委會尋求協助。

經消委會調停後,商戶願意退回舊型號血糖機的費用,或補差額更換血糖試紙,投訴人同意接受退款安排。

個案二:助聽器耳機鬆脫後遺失   揭售後條款保障不足

投訴人於B公司購買一對約$28,000的助聽器並享有一年保用。助聽器由耳模及耳機組合而成,職員亦於購買當日為投訴人調校好助聽器的接駁位置。不料數月後,左邊助聽器的耳模及耳機突然鬆脫,投訴人自行扣回並繼續使用,惟耳機仍然持續脫落,最終遺失。投訴人的家人發現左邊耳機的連接線明顯較右邊短,認為是導致耳機鬆脫的原因。然而,家人發現保用範圍原來並不包括耳機外殼及配件更換(如耳模等),遂向B公司投訴保障範圍不足,並認為仍在保用期內,要求免費重造耳機。B公司則指接駁位置鬆脫應盡快聯絡職員作檢查及調校,若重造耳機需收取$10,000。投訴人的家人認為產品質素本身已存在問題,而且保用條款亦未能足夠保障消費者,因此向消委會投訴。

B公司回覆指助聽器連接線之長度會因應顧客耳型而有所不同,並同意為投訴人安排新耳機及重造耳模,惟需收取$1,860行政費,投訴人的家人並不接受此安排。消委會建議投訴人可考慮諮詢獨立法律意見,再決定是否向商戶採取法律行動。

個案三:呼吸機零件存安全風險   水貨回收更換拖延近2

投訴人已使用呼吸機多年,於2021年11月接獲C公司通知,指呼吸機的隔音泡棉如降解成微粒的話,或存有致癌風險,會安排回收,投訴人遂按C公司要求致電代理商登記回收事宜。投訴人於半年內兩次致電代理商了解情況惟未能取得任何新進展。直至2023年1月,投訴人仍未收到任何消息,深感無助下向消委會尋求協助。

消委會多次敦促C公司須主動通知受影響顧客有關回收安排。其後,消委會獲悉投訴人的呼吸機並非經由香港總代理供應,而是「水貨」,因而需時作特別安排。最終事隔近兩年後,投訴人於2023年9月才能成功更換有問題的零件。

醫療儀器對長期病患者至關重要,一旦出現異常,後果難以估計。消費者於購買醫療儀器前後,應留意以下事項:

  • 在購買醫療儀器前應先尋求專業人士的評估,除醫生外亦可考慮其他醫療專業人員(例如聽力學家)之意見;
  • 應先參考衞生署的「醫療儀器行政管理制度」名單,確定醫療儀器的安全、品質及性能符合相關要求,詳情可參閱網頁https://www.mdd.gov.hk/
  • 如欲透過網店購買醫療儀器,應考慮向在香港設有辦事處或實體店的商戶選購產品,除了可享用商戶提供的本地保用及售後服務外,若發生爭議需要以法律途徑追討也較便利;
  • 有些醫療儀器或設有試用服務,消費者可考慮支付較低價格試用儀器,以確定是否適合自己;
  • 醫療儀器的保養範圍一般不包括人為、意外損壞及消耗性零件等,亦要注意相關保養服務是否需要另行登記,並妥善保存收據及保養紀錄,以備出現糾紛時可作憑據;
  • 在使用上遇到困難,不宜自行揣摩或調校儀器,應遵照說明書或專業醫護人員的指引使用,以確保儀器能夠達至預期效果或減低可能產生的副作用。

 

訂閱全文: https://ccchoice.org/567medicaldevicescomplai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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