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作為本港推動消費者權益的法定機構,自1974年成立以來,堅定地倡議和擁護消費者權益。近半個世紀以來,市民日常生活,無論是以往的柴、米、油、鹽等生活必需品,以至街市行情,或是現在的5G上網、智能家電、網購及船運等,無不與消費息息相關;在現今不斷演變的市場環境下,消委會的角色更形重要。
抱負
使命
致力
總幹事的話
當今消費環境正經歷深刻變革,數碼轉型不僅重塑消費模式,更突破地域界限,實現線上線下體驗的深度融合。面對日益多元的消費選擇,相關挑戰亦隨之而來。作為消費者權益的守護者,消費者委員會始終以保障市民福祉為己任,持續提供最新消費資訊及可靠保障,讓公眾在消費過程中獲得充分信心。
《消費者委員會條例》(香港法例第216章)
根據《消費者委員會條例》,本會的工作包括:
消費者委員會轄下設立不同小組,專責處理涉及產品測試、資訊科技、營商手法,以及法律保障等各領域的消費者課題。小組成員來自社會不同界別的專業人士及持份者,為本會提供公平、公正的專業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