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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突击搜查零售店铺涉嫌非法销售及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

  • 2015.05.14

卫生署今日(五月十四日)突击搜查两间位于上水的零售店铺,涉嫌非法销售及管有第I部毒药和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

署方透过市场监察,发现有关店铺摆放数款以日文标签、供儿童治疗伤风咳嗽的药水以供出售。有关产品均没附有香港的注册编号,涉嫌属未经注册药剂制品。所有药水都标示含有「盐酸甲基麻黄碱」为其中一种有效成份。其中一款药水亦标示含有「二氢可待因」。

含有「盐酸甲基麻黄碱」或「二氢可待因」的药物均属第I部毒药,主要用于缓解伤风和咳嗽的病征。「盐酸甲基麻黄碱」的不良反应包括心跳过速、焦虑、烦躁和失眠,而「二氢可待因」可能会导致恶心、呕吐和便秘。家长不应在没有医护人员的意见下让6岁以下的儿童服用咳嗽和伤风药物。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所有药剂制品均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管理局)的注册,方可合法于市面售卖。第I部毒药则只可于注册药剂师监督下在药房售卖。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及第I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卫生署仍在继续调查案件。

卫生署发言人郑重呼吁市民,不应从市面购买或使用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因为它们未经管理局评审,其安全、品质及效能未获保证。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须于包装上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

已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使用。市民若有疑问或儿童使用有关产品后感到不适,应征询医护人员的意见。他们可于办公时间内,将该产品交予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856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