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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宗罪:虚假或误导性商品说明 (个案二 罪行解说)

罪行解说

XX电脑商在广告中声称“所有电脑配件全球免费维修”,但其顾客在外地的指定维修中心却不获免费维修服务。因此,XX电脑商就提供产品的售后维修服务作出了虚假的说明,可能构成了条例中关于货品的虚假商品说明罪行

 

提醒消费者

精明小贴士

  1. 消费者在作出购买决定前,应留意商户就货品或服务所作出的商品说明,如性能、成分、价格、产地、服务的涵盖范围及售后服务等。
  2. 若有疑问,应先要求商户提供相关资料,觉得满意和合理后才作出交易决定。
  3. 消费者在购物时,应考虑商户的信誉,小心选择,避免受骗。
  4. 如对推销员作出的商品描述及/或优惠承诺有疑惑,消费者可要求书面确认,甚至录音留证。
  5. 消费者不要尽信销售员的吹嘘及口头承诺,应要求将承诺纪录在单据上。
  6. 交易时务必检查单据金额,以及确定单据与保养证上的货品型号、序号等资料,与货品上的相符。
  7. 若消费者怀疑在销售过程中有欺诈行为,可向警方举报。

 

投诉及索偿途径

  1. 按具体情况,向以下机构作出投诉:
    1. 香港海关
    2.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有关广播及电讯服务事宜)
    3. 消费者委员会
  2. 如因他人针对你作出构成上述罪行的行为而蒙受损失,可透过民事程序索偿:
    1. 如索偿金额港币50,000元或以下:小额钱债审裁处
    2. 如索偿金额多于港币50,000元但不超过港币1,000,000元:区域法院
    3. 如索偿金额多于港币1,000,000元:高等法院原讼法庭
    此外,可按具体情况,循以下途径寻求法律意见及/或协助:
    1. 专业律师意见
    2. 无律师代表诉讼人资源中心
    3. 民政事务处法律咨询中心提供的免费法律咨询
    4. 向法律援助署申请法律援助
    5. 申请消费者委员会的消费者诉讼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