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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点餐平台服务条款要看清 提供准确资料买卖双方皆有责

  • 2020.07.15

     新冠肺炎疫情下,外卖点餐平台服务需求大增,消费者足不出户,上网点餐成为新常态。不过,消费者委员会于今年首半年,接获近170宗与外卖点餐平台有关的投诉,主要涉及送餐延误、「漏单」或无法派送。有投诉人在点餐并付款后一个半小时,才获通知其地址超出派送范围,不会送餐;另有选择自行取餐的消费者,因逾时未取,订单被取消,亦不获退款。消费者在使用外卖点餐平台时,宜先留意条款细节,以免换来一肚气。

    消委会同时提醒外卖点餐平台营运商,在消费者确认订单前要清楚披露重要条款,并须确定客户输入完整的送餐地址及联络电话等资料,若有遗漏,应再三提醒客户。营运商亦应定期检视合作供应商资料,一旦供应商已搬迁或结业,应尽快更新平台内容,以免误导消费者。

个案一:逾时未自行取餐  订单取消不获退款

    投诉人经A公司外卖点餐平台,以$141订购两份晚餐,并选择自取。她在前往餐厅途中收到A公司讯息,指因没在指定时间内取餐,订单取消。投诉人仅因迟到十几分钟而未能领取晚餐,白走一趟之余,要求A公司退款亦被拒。

    投诉人称,一直以为订单取餐时间,只是建议顾客前住取餐的指标,订餐时网页亦完全没有给予关于取餐时限的提示,若及早知道,便预留多些时间出门。A公司则表示,网上订餐条款已有所订明,确认电邮亦显示取餐时间,点餐平台一般与供应商协定,给予客户20分钟作为合理延误的时间,若逾时未有领取,订单取消,客户亦不能要求退款。根据纪录,投诉人当天在预定取餐时间31分钟后仍未领取食物。消委会转述回复后,投诉人未有要求本会继续跟进。

个案二:送递饮品渗漏  品牌与订单不符

    投诉人于B公司外卖点餐平台,订购了13杯手摇饮品,并以信用卡支付了$421。饮品送抵后,投诉人发现饮品倾侧又渗漏,加上外卖纸袋及杯身的商标,并非原先下单的品牌,有些杯身甚至没有商标,虽然口味及数量与订单一致,但投诉人对此感到不安心。B公司其后向投诉人解释,派送的饮品是订单品牌的副线,并指其营业地址与订单显示的品牌相同,故此只允许退回部分金额及赠送积分。然而经过消委会调停,B公司明白事件引起投诉人不快,同意全数退款。

个案三:落单输入地址出错  客户白等句半钟被拒送餐

    投诉人经C公司外卖点餐平台,按系统指示输入所在地区「荃湾」,再从平台显示的食肆中选择,花了$408订购食品,之后一直留意手机,耐心等候。90分钟后,投诉人收到C公司送餐员来电,指餐厅位于葵芳,配送地址超越服务范围,拒绝送餐。投诉人不满,指C公司根据其地址筛选餐厅,接受订单并扣款,但最终不获送餐。投诉人两度经网上向C公司投诉,对方回复指,送餐员曾数次致电投诉人确认地址但不果,等候了15分钟,最终向公司报告未能派递。

    经消委会介入,C公司经调查后进一步解释,投诉人没有在「送餐地址」一栏填上完整资料,反而在「送餐备忘」栏目上填写屋苑名称及座数,导致送餐员未能掌握派送地点。营运商最终同意作出一次性特别安排全数退款,并额外赠送积分予投诉人。

    消费者使用外卖点餐平台时,可留意以下提示:

- 使用服务前,先细阅服务条款;确认订单前,再三核对送餐地址,保留订单截图,落单后时刻留意来电;

- 自行取餐的话,留意时限并预留充裕时间,一旦未能赶及时限内取餐,应尽快通知餐厅,作弹性处理;

- 不少外卖点餐平台,可供选择是否需要餐具,若情况许可,消费者宜自备餐具,减少浪费,支持可持续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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