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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财务中介收取惊人服务费

  • 2016.03.15

遇上财务问题,消费者可能会选择向银行或财务公司申请贷款,但若信贷纪录欠佳或所需金额庞大,未必获审批。有财务中介公司以极恶劣的经营手法,欺骗及压榨急需周转的借款人,有投诉个案借贷110万元,服务费居然高达50万元,令本来已债务缠身的借款人百上加斤,消费者委员会提醒急需借贷的消费者,慎防跌入财务中介的陷阱。                 

消委会去年接获134宗涉及财务中介的投诉个案,较前年急升79%,主要涉及服务失实及收费争议,由于一般都有借款人签署的合约,即使借款人向本会求助,中介公司都会以「白纸黑字」为由,拒绝调停。

这些中介公司惯常使用的恶劣经营手法包括:讹称为政府部门职员藉词推介借贷服务、自称专业人士如会计师等协助申请贷款,再从中压榨借款人,例如未知会借款人的情况下,收取高昂服务费。

个案一,有公屋户主早年向财务公司借贷$40万,去年4月接获自称房屋署职员来电,指贷款违法,需于两周内提交物业风险评估及偿还债务报表。

为免惹上官非,投诉人按该名自称房署职员的人士推介联络A按揭公司,该公司指可为投诉人申请$60万贷款,利息较旧贷款低,当中$40万可用作还旧债,其余用作办理所需的两份文件。但由于申请需时3个月,A公司又建议投诉人先向财务公司申请$15万贷款,投诉人同意签约后,领取了$15万现金,但即时被A公司全数没收,指暂存作申请贷款费用。

事后,投诉人怀疑被骗,发现手上只得一份A公司代为申请的$10至$15万贷款转介服务合约。投诉人报警及向本会求助,要求讨回$15万。本会介入后,A公司强调投诉人签署的文件已列明收费,坚拒退款,本会建议投诉人以民事途径追讨,至于A公司最初提及的$60万贷款最后则不了了之。

个案二,投诉人因周转不灵而寻求债务重组,于网上找到声称可提供此类服务的B律师行,但到达后却是同名的会计师楼。职员指可代投诉人向银行商议减息,暂缓还款直至完成债务重组,并建议投诉人新做一笔$25万的借贷清还所有卡数,职员承诺申请必定成功,服务费只需$2.5万,更口头答应有7天冷静期。

投诉人答应签署文件后3日,以短讯通知B公司欲取消申请,职员却回应虽然贷款未完成审批,但由于已向投诉人提供服务,即使取消亦要收取服务费。投诉人其后接获收数公司来电追讨服务费,于是向本会投诉,指自己未曾使用服务就被追服务费,又指B公司冷静期的承诺出尔反尔。本会告知虽然口头承诺具法律效力,但举证困难,最终协助投诉人将个案转交警方。

个案三,投诉人于F财务公司借款30万元,其后再向P银行申请物业二按套现。申请一周后收到自称P银行职员来电,表示未能批出二按,建议由C会计事务所协助向P银行申请二按。投诉人与C公司洽商后,同意先向财务公司申请二按,之后再将贷款转至P银行。

C公司成功为他向Z按揭公司借款$110万,扣除F公司的还款后,本来尚有$80万现金,但C公司即时扣除其中$50万作服务费,其后亦未如之前的承诺将贷款转至P银行。

对于C公司需收取$50万服务费,投诉人表示事前全不知情,又批评C公司未能兑现承诺,将贷款转至P银行,要求退还服务费,于是向本会求助。经调停后,C公司坚持合约已列明服务费金额,表明不会退款,本会建议投诉人透过民事途径索偿。

消费者如需借贷时应留意以下事项:

  • 对不明来历的电话要极度警觉,即使来电者能说出自己个人资料及财务状况,或声称代表政府某部门或机构,亦切勿轻信;
  • 金融管理局规定,零售银行职员在进行电话促销时,需告知客户职员的全名、直线电话或员工编号,消费者可透过银行或金管局网页核实来电者身分;
  • 金管局要求银行停止以中介公司推销私人贷款、信用卡贷款等,若接获声称可协助向银行申办贷款的电话,有可能涉及诈骗;
  • 消费者应先评估还款能力,掌握实际借贷成本及清楚了解贷款结构后,才签署合约,并审慎考虑是否需要透过财务中介公司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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