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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委员会电梯维修服务市场竞争研究报告

  • 2002.12.11

消费者委员会在争取开放电梯维修市场和提高市场竞争方面,取得了突破。

这是消委会经过深入研究,与政府部门和香港电梯业协会和注册电梯营造商联会有限公司多次商讨而达成的共识,机电工程署在这过程中的支持,是重要的因素。

电梯供应商承诺提供有关电梯维修的资料,让市场上的维修商取得必须的技术资讯作维修,确保安全及效率。

供应商同意,向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立案法团提供大厦电梯的操作及保养手册,再转交非原厂电梯维修承建商参考。

两个电梯业商会亦承诺,出售电梯的维修零件予其他维修商。

消委会吁请地产发展商考虑在电梯招标时采取积极的措施,协助减轻业主日后在电梯维修方面的经常开支。

本港的商业和住宅楼宇合共约有5万部电梯,上述各项惠及多层大厦的业主和用户。保守估计,本港每年的电梯维修费达到36亿元,亦即每部电梯每月的维修费为$6,000。

在今日(十二月十一日)记者会上,消委会公布了电梯维修服务市场的研究报告。消委会收到消费者和物业管理公司查询电梯维修的问题,主要是涉及电梯维修服务缺乏竞争和涉嫌违反竞争的行为。

报告列出了多项进展和仍须跟进的事项。

消委会强调,要促进维修服务市场的竞争,首先要让非原厂电梯维修承建商获得技术资讯,以确保市场参与者取得必须的技术资讯作安全及有效维修。如市场上没有了独立的维修承建商,电梯用户就别无选择,只能光顾原厂电梯供应商。

电梯业供应商同意公开维修资料和确保零件供应,是促进电梯维修市场竞争的一大突破。

地产发展商的角色亦非常重要。它们可考虑在电梯招标时,取得比现时更长的保用期合约;及在供应合约的条文上订明,保用期满后,供应商会继续供应零件和提供维修电梯所需要的线路图。

消委会相信,随着业主关注到维修费用占管理费的比重,发展商可以用上述的措施,在推销楼宇时吸引买家。

大厦业主有责任厘订长远的电梯维修保养计划,并尽量使用机电署和民政事务署的「地区大厦管理联络小组」向业主提供的资讯,协助他们认识维修市场服务的选择、草拟清晰的电梯维修招标文件和冾谈维修服务合约等。

消委会的报告亦提出以下建议予政府部门和商会继续探讨,相信公众和业内人士需要一段时间衡量实施的可行性:

鉴于政府是以个别行业为基础的竞争政策,消委会促请电梯行业共同订立行业营运守则,解决零件供应和技术资讯可能出现的纠纷。

守则应包括保障竞争的条款 - 当有市场参与者投诉被不合理拒绝供应零件或技术资讯,设立仲裁安排。

守则应同时要求会员不得利用其市场地位,收取不合理的费用。若接获收费投诉时,可委讬独立人士评定维修费用是否合理。

此外,若行业就电梯操作及保养册达成的协议,未能对业内竞争产生正面作用,可能有需要成立由政府部门统筹的资料库。

业内人士对成立资料库的可行性有所保留,这建议可作为长远考虑方案。成立电梯维修资料库,原则上与现时法例对电力线路、供水和气体喉管网络须在有关部门存档的安排类似。

今日记者会主持为消委会竞争政策研究小组主席曾澍基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