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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委员会今日公布两间位于旺角的参茸海味店,涉及的投诉共十七宗,货款达十一万三千五佰五十九元。

  • 1999.09.28

不良参茸海味店的误导手法虽然经过广泛报导,但仍然有消费者不小心堕入陷阱。

消费者委员会今日公布两间位于旺角的参茸海味店,涉及的投诉共十七宗,货款达十一万三千五佰五十九元。

这是消委会在五个月内第二次公布参茸海味店。五月分被点名的三间参茸海味店也是位于油蔴地弥敦道,五间位置相距不远。

在今日的记者会上,消委会商营手法小组赵培刚主席谴责参茸海味业内一些经营者的不良手法。

他说:「这些少数分子,已足够影响香港作为旅游和购物天堂的声誉。」

赵培刚指出消费者必须提高警觉,与及尽量光顾信誉好的店铺,避免踏入圈套。

被点名的商铺是:

(一)康泽燕窝参茸庄
       九龙旺角弥敦道六一零号荷里活商业中心地下G23号铺
       (自今年五月共接到十二宗投诉,货款共八万二千七佰三十九元)

(二)玄旺堂
       九龙旺角弥敦道六零三至六零九号新兴大厦地下G8A号铺
       (自今年四月起共接到五宗投诉,货款共三万八千二十元)

根据投诉人的资料,这两间店铺所用的手法,与其他被点名店铺的很相似。很多时店员都是在顾客仍未清楚价钱前,已将货品切片或磨碎。当顾客知悉价格是非常昂贵,超乎原先预期,要求取消交易,店员拒绝并要他们付款。

大部分投诉人都是受到店方展示的价钱牌吸引,以为货品十分抵买,但没有留意价钱牌上没有标明重量单位(例如每斤或每両),或只以细小字体写在不明显的地方。当顾客查询的时候,店员只重复售价,并没有说明是一斤、一両还是一磅。投诉人付款时才发现价钱牌上所指的是一両而非一斤,店方以货品已切片或磨碎为借口,要求投诉人付款。

有投诉人指出当他表示不满,要求取消交易时,即被多名态度恶劣的店员包围。

在消委会调解下,两间商店号都曾退回部分款项给部分投诉人,但仍然误导消费者,消委会继续收到对这两间店铺的投诉。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买东西时,采取以下办法:

  1. 首先清楚确定单位售价,才作决定;
  2. 要求店方把打算购买的货秤好,问清楚重量及购买这些货品所需的价钱;
  3. 付款前要求开单列明购买的货品、重量及单价等,如需要切开,必须在付款后才请店方代为切开;
  4. 若未肯定和同意售价,无论如何也不容许店员把货物切开;
  5. 购货后若需切开,也要确保店员当面这样做,以免店方有机会把次等货物调换原来所购的货物,及问清楚是否另加收费。

赵培刚补充说:「当消费者怀疑被误导时,可要求中止买卖,这是他们的权利,他们可致电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在绝对安全的情况下,他们应立即离开该有问题的店铺。」

消费者投诉参茸海味店的个案近年遂年增加 : 一九九六年有一百四十六宗,一九九七年为三百二十宗,九八年有三百四十宗,今年一月至八月有二百六十五宗。